连“青花椒”都不准用?不要麻我们四川人!
连“青花椒”都不准用?不要麻我们四川人!

连“青花椒”都不准用?不要麻我们四川人!


今早看到一个新闻,直接给人气笑醒了:


四川多家店名带有“青花椒”的餐饮商家,居然被上海一公司告侵权??!!



事情是这样的,据封面新闻报道?


近日,成都一火锅店店主唐女士收到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被告知自己 经营了多年的火锅店因为使用“青花椒”商标而侵权了



广安“宇宣青花椒鱼庄”的朱老板,也没想到自己店开了10年,居然在今年9月底被告侵权遭索赔 5万元。


成都、遂宁、眉山多地的多家餐饮企业因侵害商标权纠纷被告


记者调查发现, 成都、遂宁、眉山多地的多家餐饮企业因为侵害商标权纠纷被告 ,甚有餐饮老板和律师私下“谈价钱”调解,而这种种事件背后都指向一家名为 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的公司



咱四川人吃青花椒、卖青花椒几百年、几千年了,却因为店招上有“青花椒”三字就被一上海卖青花椒鱼的店告上法庭?HELLOOOO?我不理解?直接给人气笑了!


作为一种地理标志,青花椒是四川有名的调味料,沾上“青花椒”就要被起诉?怎么?咱四川不配拥有青花椒吗?你一上海的店也配?Where is your 青花椒 come from?咱就是有亿点点不理解哈!



前有“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商标诉讼维权事件闹的沸沸扬扬,而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出面对相关行为进行了否定,没想到刻进咱四川人饮食基因里的“青花椒”,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花椒”历史可追溯到先秦,由于栽培技术相当落后,在先秦时花椒珍贵无比,一般制成椒酒用来祭祀祖先与神灵。花椒开始被用做调味品,是从南北朝时期开始,如今,它已完全沦为寻常人家最普通的调味品。


四川人都有一个朴素的认识,“青花椒是四川特产”,一个普通的商品名咋个用到店名里面还要交钱才能使用?这个理儿,找谁说去?


礼貌问一句:青花椒的产地在?


我们先来说说产地,哎呀,其实也不只是四川才产青花椒的啦。


青花椒的产地分布还是比较广泛的,中国五岭以北、辽宁以南大多数省区均可见其身影,主要包括有 四川金阳、重庆江津、贵州(顶坛) 等地区。


恩,对,反正上海不产出。



四川作为盛产青花椒的大省,凉山金阳,巴中平昌是远近闻名的青花椒产地。 尤其是四川省金阳县产的青花椒,颗粒硕大、麻味纯正、清香味浓、油脂含量高独特品质,先后获得了 “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等称号。


恩,对,就是问一嘴,青花椒的产地都不配用“青花椒”的话,谁还配?



再礼貌问一句:青花椒谁吃得多?


对于川菜来说,花椒就是必不可少的灵魂!要说辣,隔壁有贵州、湖南,要说麻,只有四川的花椒能够做到。咱有红花椒、青花椒。


四川传统名菜麻婆豆腐,出锅之前撒一把花椒,麻辣鲜香,三碗饭瞬间扫光!还有水煮肉片、椒麻鸡、水煮鱼...甚至是火锅,四川人爱的这些美味里,哪道菜见过花椒的缺席?



四川人对花椒的爱,已经刻进了DNA。做饭就是打开花椒罐子撒一把的大动作!



菜品里面撒花椒不够,甜品、汽水也可以用花椒来博取四川人的关注。



花椒,就是川味的代表之一。小时候可能感触不深嘛,你看长大了才晓得锅儿是铁打的!



胃痛不能吃海椒,没关系,四川人还有花椒。



游子心头一个吃,没关系,花椒就是四川胃的乡愁。



就这么说吧,咱四川人是可以抓把花椒当零食吃的。



那么问题来了,上海菜你们有好喜欢花椒嘛?


根据百度百科解释: 沪菜即上海菜,是中国的主要地方风味菜之一。本帮菜是上海菜的别称,是江南地区传统饮食文化的一个重要流派。以浓油赤酱、咸淡适中、保持原味、醇厚鲜美为其特色。常用的烹调方法以红烧、煨、糖为主。后为适应上海人喜食清淡爽口的口味,菜肴渐由原来的重油赤酱趋向淡雅爽口。本帮菜烹调方法上善于用糖,别具江南风味。


所以,我们重口的花椒担怕不适合上海菜哦?



再来看看上海十大名菜:八宝鸭、水晶虾仁、上海红烧肉、油爆河虾、砂锅糟香鱼头、素蟹粉、网油清蒸鲥鱼、上海糖醋小排、虾子大乌参...


咱不懂就问哈,这些菜哪些会像我们四川人一样豪情撒花椒呢?



无论是产地还是饮食习惯,四川商家被告侵权怎么都说不过去的对吧?那么问题又来了?


为什么上海的商家能将“青花椒”

成功申请为注册商标?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平给出了回答: 上海的商家可能是利用了申请商标时消极审查的漏洞!




所谓消极审查,是指商家提出商标申请以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会通过网站和纸质版杂志公布出来。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那就是意味着申请通过。但是, 由于一般商家不会刻意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相关通报和信息,所以很少有人提出异议



上海的商家在获得商标注册以后,广泛地向各地含有“青花椒”字样的商家提起商标权起诉,有恶意起诉的嫌疑。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 通用名称、图形、型号 的;(二)仅直接表示 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 的;(三) 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上海的商家巧妙的在“花椒”前加了“青”字,可能具有一定特色,以因此获得了商标的授权。

虽说获得授权,但据律师介绍, “青花椒”属于原材料,该商家并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而且若真是恶意注册商标的,则任何个人或单位都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在遭到起诉后,四川的商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建平建议可以用两种方式进行维权。 一、商家联合维权提出异议 二、商家联合选择司法诉讼 ,起诉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犯了四川商家的在先权。

青花椒作为一种普遍种植、大量使用的食品调味主要原料,本身就不得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嘛!在专业律师看来,咱们四川作为青花椒生产大省,可以聘请知识产权专业律师进行维权~




就以咱成都为例,在点评上输入“青花椒”出现约3179个结果。


就想问,上海这家店是不是要对成都3000多家店名带“青花椒”的店,进行“地毯式割韭菜诉讼”?按照每家索赔5万元的标准,上海这家店仅靠起诉都能挣到1.59亿???


令人无语的是,截止发稿前,咱又看到一则新闻: 成都一餐馆店招含“青花椒”败诉 商家不服已提起上诉。


Anyway,持续关注这事儿,总得有个说法不是?!今天的评论区交给大家,都来说说你们的看法吧。


编辑 |saui、isa、kiyo
新闻来源@封面新闻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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