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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了解湛江市赤坎区空巢老人的情况,2016年7月14日14时30分,岭南师范学院法政“梦之芽”社会实践队第一分队的三位队员前去探访空巢老人吴明兰婆婆。
通过和兰婆婆聊天,探访队员们知道了婆婆今年70岁,是医院的退休员工,每月有1900元的退休金,现一人居住在90平方米的房子里,没有经济负担,生活无困难。唯一让她痛心的是子女不常回来看望她。她在谈及子女时伤心得流眼泪,她哭诉道“每次打电话都是向我要钱,半年都没有回来看过我两次!”她还说“我帮助销售员买补品,他还会经常打电话给我,子女呢,一打电话就是要钱,又不回来看我。即使国家有规定也没用!”三位探访队员听到这话都非常痛心,他们不断安慰兰婆婆,并递上纸巾为她擦眼泪。随后三位队员和婆婆进行了长达2小时的聊天,通过聊天帮助她解开心结。下午4点半时,婆婆因为要去准备晚饭,所以三位探访队员就结束了谈话,离开了。至此,法政“梦之芽”社会实践队第一小分队7月14日的探访活动正式结束。
婆婆的这样遭遇并不是少数,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了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应当经常回来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不常看望老年人将属违法。但很多人都不曾想过自己不回家看望老父母是触犯了法律。他们不仅缺乏关心父母的心还缺乏法律意识。在这一方面,政府应该加大制法普法力度,大力宣传“多回家看看”的法律条规,提高人们对“空巢老人”的关注度,提醒人们要关心父母,承担起赡养父母的义务。中国是礼仪之邦,讲求孝道,子女孝敬父母天经地义。“常回家看看”不应当只是一首歌,当它被写入法律时更应受到重视,以法律的形式提醒和督促子女要关注老年人的生活空间和精神世界。
愿,天下的所有子女都能“常回家看看”,愿吴明兰婆婆能更开心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