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维斯"楼风波引发了公众对于企业冠名高校建筑的大讨论。企业冠名学校在教育领域并不少见,尤其是企业对于希望小学的冠名捐赠。但这一现象一直甚少被人关注,更不用说酿出如此大波澜。当然也有可能是由于希望小学一般地处偏远地区,精英人士一般看不到,当地居民也断然不会通过互联网来抗议:商业味会污染了他们的娃。
每次围绕慈善捐赠的热议,对于公众而言其实都是一次很好的公益普及课。陈光标"直捐"带来的是是非非;王健林十亿元捐资建庙是否为慈善的争论;曹德旺股权捐赠能否注册基金会的讨论等事件,莫不如此。
就此次"真维斯楼"冠名事件而言: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捐赠方可以享受一些捐赠工程、项目的命名权利。真维斯捐赠,清华大学为其冠名本身是一个合法的事情,在法律层面上没有任何问题。只是捐赠的技巧可以更加完善。
清华学生:意见不一
5月26日中午时分,距离"真维斯"楼在清华大学第四教学楼挂牌已经两天。与媒体热闹的关注截然相反,第四教学楼在稍显燥热的空气中沉默着。
这个时候"真维斯"的铭牌已经不见踪影,"真维斯楼"字迹仍存。
来来往往的学生并不算少,学生们或者三三两两地结伴而行,说说笑笑地经过;或者独行,脚步匆匆地进入了教学楼。他们都没有停下脚步看一眼,这座引起争议的冠名大楼。
距离第四教学楼的不远处是停放自行车的位置。记者趁机问了几个正在停放自行车的学生对于"真维斯"楼事件的看法。"这有什么呀,视野太狭隘。"学生们笑着回答记者的问题。在他们看来,这件事情纯属大惊小怪。
他们只代表了一部分清华学生的声音,在网络上,尤其是在水木社区的BBS上,学生们抨击冠名的声音很多,认为这让象牙塔内充满铜臭味。
网友们甚至开始用各种企业的名称来埋汰清华:"今天是清华·康师傅大学成立150周年的日子。来到阿迪王园吃了这里最好的麻辣香锅,之后就要去紫金矿业操场登记志愿者了……走在美特斯邦威主干道上,校友特别的多。校友们高兴地讨论着在康大的学习生活,在万宝路楼上的CAD、在真维斯楼上的流体力学……"
教育部:无建筑物命名审批权在沉默数日后,5月29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首次对"真维斯"冠名大楼事件作出回应:教育部确实已经没有审批权,但建议学校为捐赠方冠名时,应征求广大师生意见。续梅说,1997年,当时的国家教委曾有相关规定,原则上不允许企业或个人冠名,特殊情况要上级批准。到2004年,国务院取消了教育部的这项审批权,目前对于高校建筑物的命名,教育部确实没有审批权。"依据《捐赠法》规定,捐赠方可以享受一些捐赠工程、项目的命名权利。"而对于企业和个人的捐资助学情况,续梅说,教育部对此表达感谢,同时也希望捐赠方和受赠方可以协商好如何冠名,并建议学校在处理此事时最好能够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达到理想结果。同日,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副理事长黄建华在5月29日下午的校长接待日上回应:通过给"老楼"(注:区别于捐资建设的新楼)冠名来筹集校园建设资金是国内外的通行做法。"这就是一个非常简单的筹资方式。"黄建华说,香港许多大学里的老楼都是最近这些年冠名的,另一方面,教育部下发的维修资金只占维修总费用的很小一部分。"老楼经常是电不行了,水不行了,只能自筹维修费用。而现在国内外大学一个通行做法就是通过老楼命名来负责设施维修,包括桌椅的更换等等。"对于此次事件,他表示校方应该事先征求意见或公示,并和学校广大的教师和同学好好地沟通。沟通的基础上,然后再把这个事情做得更好。"对于教育局和校方的回应的国外高校普遍冠名的说法,也有学者认为不妥。认为首先是没有弄清中国教育体制和美国教育体制的区别,其次是混淆名人捐资建楼冠名和企业商业推广冠名的区别。真维斯:不会因为这件事放弃慈善"现在社会上呼吁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为医疗、教育等方面服务,那么企业在尽自己社会责任的同时,其威望得到一定提高也是理所当然的。"黄建华说。同时,"真维斯总体上是一个非常负责任的企业,一个非常勤奋、非常奋发向上的企业。"而鉴于真维斯对清华的捐助是一系列的支持,目前只进行了一部分,黄建华称还不适宜马上公布。真维斯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透漏,公司与受赠方已经约定好不对外公布此次捐赠的具体细节。"捐赠的初衷很简单,就是真维斯一直在做公益项目,那既然有这么一件事情需要我们,我们就去做了,如果了解企业的公益行为,清楚我们真维斯的公益项目的人,就会理解企业。"上述工作人员说,真维斯不会因为这件事情就不做公益和慈善了,真维斯的公益事业也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对于网友的言论都可以理解,但真维斯捐赠的初衷绝不是沽名钓誉。"真维斯一直在做教育和助学相关的公益项目,清华第四教学楼是真维斯众多公益项目中的一个,也许正因为跟清华沾边,所以引起比较大的反响,这也是我们没有预料到的。"至于网上出现的各种言论,上述工作人员也表示:"我们以开阔的心态看网络的言论,善意的看待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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