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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屋公共部位导致的伤人事件,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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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哐哐哐
时间:
2011-6-9 10:27
标题:
房屋公共部位导致的伤人事件,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没买房的为买房急,买了房的要担心质量还要忙装修,房子的话题总是最容易受到大家的关注。今天,我们就来谈谈房屋质量问题。
案例回放:
1.海口一大厦外墙墙体脱落砸死一中年男子
2010年7月30日中午,海口市海府一横路华宇大厦14楼外墙的一块墙体脱落,砸中停在楼下的两辆小轿车,一位坐在银灰色轿车后座上的中年男子被砸中,当场死亡。31日,正沉浸在悲痛之中的死者家属却不知道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死者家属王先生认为,起码有三方面应该出来承担责任。首先大厦的物业管理部门负有一定的责任;其次,大楼的业主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最后,作为银行方面,也应出来承担一定的责任。
2.常州一老小区墙体脱落砸死人律师称可起诉全体业主
2010年8月30日晚7点20分左右,常州市戚墅堰区戚厂工房北区106幢楼顶东侧拐角处一块墙体脱落,当场砸死了该幢楼甲单元401的住户陈女士。据悉,戚厂工房是1993年戚机厂所建的工房,后“房改房”成为厂内职工的“全产权”房。对此,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的白翼律师认为脱落的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且业主们有维护大楼的义务,所以一般来说,事故应该由这栋楼的全体业主承担。因此,同一幢楼里的业主,如果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那么将共同为受害人的损失“埋单”。
所以,在验房时或者你现在居住的任一小区内,你关注过房屋的公共部位(比如楼梯休息平台的外开窗玻璃、幕墙玻璃等)是否符合建筑标准吗?公共部位导致的伤人事件责任到底谁来担?
作者:
玛丽胶囊
时间:
2011-6-9 11:34
这个案例以前看过的,按照那个法律的要求,是要先起诉全体业主的,唉。。。想不通啊!如果是楼体表面坠物砸伤了人,应该是开发商来负责的吧,如果是某户的门窗之类的,那应该是当事人来赔。
作者:
咆哮励志哥
时间:
2011-6-9 11:35
这个是麻烦的,那现在老的小区,公共部份又有谁去维修呢?年代久了,缺少维护,这不,事就来了。。。。。
作者:
tina
时间:
2011-6-9 11:35
还是物业的责任大吧,业主的话,对于墙体外结构,有责任去维护吗?
作者:
四处看房
时间:
2011-6-9 11:36
豆腐渣工程
作者:
愤青不愤
时间:
2011-6-9 11:37
谁有外墙的拥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监督权等权力的,谁负责!
作者:
我叫伤不起
时间:
2011-6-9 11:37
所以说啊现在呆在家不出门都会惹祸上身的
作者:
芳芳小妞
时间:
2011-6-9 11:39
个人觉得物业与开发商一人一半 毕竟开发商造出来的产权有多少年 就得质保多久 毕竟不是小件啊。 像我们一辈子打工都买不起一套。 现在物业费收的越来越贵。 维护做不好要物业何用? 就是需要他们来收钱啊? 我来收好了
作者:
乔帮主
时间:
2011-6-9 14:08
这个倒是不知道哦,不过这个谁负责呢
作者:
哐哐哐
时间:
2011-6-9 17:04
乔帮主 发表于 2011-6-9 14:08
这个倒是不知道哦,不过这个谁负责呢
就是不晓得啊,比如墙砖掉下来,砸到人,怎么办
作者:
rozinrosin
时间:
2011-6-10 11:30
这个我觉得应该有被砸人自己承担,好端端呆在破屋下面干什么呢~明知道有危险应尽量规避风险啊
哈,另外,如果是新楼的话,应该开发商承担吧;当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几十年的旧楼这个么由该楼层的业主负责;
当然也不排除谋杀,记得看过一个英国的片子,里面一段一个人在楼下,被楼顶的人推倒楼尖顶后砸死的.警察到现场后居然说是意外,需要维修墙体...
作者:
买房不安逸
时间:
2011-6-10 11:31
现在有物业公司的。公共部位外墙墙体砸人肯定要找出来来是什么原因,1;可能是维护不到位,2;房屋外墙质量不到位,3;有人故意行为,前二种可以找物业或开发商,后面一种属于个人行为,只能有他负责
作者:
我叫伤不起
时间:
2011-6-10 11:31
关键是老小区没有物业,就是有物业,这类事情好像也只有出了才会来想到是哪方的责任,需要哪方来负责,怎么就不会在事情发生前规避呢?归根结底还是目前没有很好的措施吧,zf表面文章做太多,细节不注重!
作者:
大禹治水
时间:
2011-6-10 11:32
找开发商,开发的劣质工程。
作者:
不羁的骑士
时间:
2011-6-10 11:33
公共部位外墙墙体砸人肯定要找出来来是什么原因
作者:
寂寞天堂
时间:
2011-6-10 11:33
新房子墙体脱落肯定要找开发商的,老房子的话,我个人觉得只能自认倒霉了。LZ也说了,外墙属于集体所有,所有业主都有维护义务,可是大家都是住一块的邻居,远亲不如近邻,上法庭多伤感情啊。
作者:
蜀都一霸
时间:
2011-6-10 11:34
公共外墙的所有权应该是业主所有,应该由业主先行赔付,然后可以由业委会代表业主向开发商和物业追偿。
作者:
贱客浪心
时间:
2011-6-10 11:38
有物业的,肯定是物业和KFS的责任!
收取物业费就要帮助业主维护其财产的安全!那么房屋的公共部位有危险了,那么物业就应该及时维修,金额可以要求其业主动用维修基金!但是物业不去发现,那么交那么贵的物业费就没有任何的意义!
作者:
素发随风扬
时间:
2011-6-10 11:38
有时候这真的很无耐。老的房子谁都不管,最后出一个事故,然后一幢楼倒霉了
作者:
五道杠宅男
时间:
2011-6-10 11:40
如果确实是共公部位,个人觉得应该有开发商和物业承担,前者质量有问题,后者监管有问题!
作者:
朝气小溪
时间:
2011-6-10 11:40
墙体脱落砸死人起诉全体业主,有点难以理解,应该是开发商和物业负责合理一些吧
作者:
见龙卸甲
时间:
2011-6-10 11:40
交了物业费
物业有义务维修
如果不只是意外
比方说看上去就破破烂烂要掉落一样
那站楼下被砸
只能说他的避险意识不强
不过还是物业没提醒到位没有维护到位
毕竟住户还得进出
作者:
张洪律师
时间:
2011-6-10 22:28
首先需要明确脱落原因,是不是质量问题,如果是就要看过保质期没有?再看有没有物业服务企业,如果有,物业是否有过错?过了保质期、又没有物业服务企业,只能找全体业主赔偿了。如果有物业,能找到开发商,不管物业、开发商有没责任,可把物业企业、开发商、全体业主一起告。受害人选择的权利和空间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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