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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成都温江区春江。青龙湾外墙面凸凹不平。 [打印本页]

作者: 春江    时间: 2012-3-16 14:08
标题: 成都温江区春江。青龙湾外墙面凸凹不平。
位于成都市温江区的“春江。青龙湾”二期工程的外墙面严重不平,用肉眼就能看出七拱八翘、凹凸不平,特别是四栋的外墙更为严重,这远远超出了国家强制标准2毫米的误差范围。业主们多次向开发商提出整改要求,但开发商一直置之不理。为此只好请贵报给予声援。谢谢!
作者: 陳★哥哥    时间: 2012-3-16 14:58
墙都不平 这是最基本的 那KFS的技术太烂了 还把问题归结于粘外墙砖的工人 可笑 真可笑 烂开发商 这盘完后 还是又改名吧 不然在这行混不起走
作者: qlw_f    时间: 2012-3-16 15:13
这KFS是牛啊,对国家的建筑规范视若无睹?
作者: 放牧南山    时间: 2012-3-16 16:08
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开发商,居然还会说我房价低质量当然可以这样。
作者: 春江    时间: 2012-3-18 08:14
情况确实如此,希望贵报暴光。

作者: 哆啦A微梦    时间: 2012-3-19 14:04
春江:

你好

你的帖子华西都市报记者已经进行追踪报道,房产律师已为你们提供相关的法律支招。


律师解答:



在交房后业主发现,不少楼层均出现厨卫漏水现象,希望能够帮忙解决。

——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明确责任主体,确定房屋是否还在保修期。《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开发商的保修责任以及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算,保修期由开发商与业主约定但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开发商对保修期内的商品房有维修责任,建议业主向开发商发出要求其维修的书面通知,若开发商在合理的时间内仍不维修,业主可搜集证据起诉开发商要求其承担维修责任。

小区大门与项目宣传资料上的图片严重不符,同时取消了小区入口的门卫室。
——在没有相反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的宣传手册、楼书等都将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部分,某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里有类似“宣传彩页以及楼书仅作宣传使用,不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的约定,这样的约定给购房者维权带来较大的困难,因此建议购房者在被开发商的楼盘宣传材料吸引时,勿忘查看开发商公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

更多解答请见:http://www.wccdaily.com.cn/epape ... /content_430322.htm

作者: qlw_f    时间: 2012-3-21 13:55
青龙湾房奴调
几根铁柱作围栏,错把民居作寨看。
汗水拼光人落草,青春耗尽晾衣杆。
挣来面子逢君笑,高筑债台对客瞒。
莫去层楼歪拐处,听谁苦水灌心肝?
作者: 翻滚吧石头    时间: 2012-3-21 16:58
静待解决。。。。。。。。。。。。
作者: 春江    时间: 2012-3-23 14:20
墙面不平属实,希望得到贵报的帮助。


作者: 米兰蚊子    时间: 2012-5-18 01:48
我们09年在做某楼盘的时候,土建方施工出来的过道,十几米的长度,平整度误差三厘米,这才叫牛逼!我们做公共部分内装的时候,抹腻子找平,都弄的困难,而且厚度太大,二次找平的时候,一次还没有干,造成裂缝、空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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