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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买卖房屋生纠纷 一对亲姐妹打起官司 [打印本页]

作者: 草莓棉花糖    时间: 2011-8-15 17:15
标题: 买卖房屋生纠纷 一对亲姐妹打起官司
  2011年8月10日 多云 周三 太原市小店区法院  原告与被告是一对亲姐妹,妹妹秋是原告,姐姐春是被告。
  事情要从房屋买卖说起。
  去年后半年,秋因病住院。为了解决医疗费问题,春提出要购买妹妹的房子,秋同意了。一个月后,姐妹二人一同到太原市房管局交易厅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此后,因为种种纠纷,秋将春告上法庭,并称姐姐从未向自己支付25万元房款。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妹妹申请大哥、弟弟出庭作证。
  在法庭上,春辩称,实际房款是20万元,且早已支付给妹妹。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春向法庭提交了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签订的一份《房地产买卖契约》。
  这份《房地产买卖契约》上明确写着:“卖方已收到买方预付的购房定金20万元,房屋成交价格为20万元,购房定金在最后付款时冲抵房款等内容。”契约落款处有原告,也就是秋的亲笔签名和手印。
  依据该份契约,法院认定房屋实际价款为20万元,且春已将房款支付给秋,于是驳回了秋的诉讼请求。

作者: 哆啦A微梦    时间: 2011-8-16 09:35
亲姐妹还不是会为了钱扯皮
作者: 草莓棉花糖    时间: 2011-8-16 12:53
我觉得不大能接受这种情况捏

作者: 哆啦A微梦    时间: 2011-8-17 09:32
草莓棉花糖 发表于 2011-8-16 12:53
我觉得不大能接受这种情况捏

人啊,都是自私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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