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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东果然有创意啊:拟为公职人员修建保障房!!! [打印本页]

作者: kevinfly    时间: 2011-5-17 14:10
标题: 广东果然有创意啊:拟为公职人员修建保障房!!!
本帖最后由 哆啦A微梦 于 2011-5-17 16:3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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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看新闻:广东拟将中低收入公职人员纳入住房保障,广东省政协委员江龙提案建议,试行“政府公屋”制度,解决公职人员住房问题,在源头推进反腐。对此,广东省住建厅答复,已起草拟定的《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拟涵盖所有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也包括国家公职人员中的中低收入者。


  看完后,我不禁冷笑啊,以前推测的,保障房就是为了解决公职人员,公务员的住房问题,看来今天就要成真了,至少以前变为提案了。看嘛,叫你考公务猿,你不考,当了公务猿还可以解决住房问题,多么牛气啊!!!

  还说什么从源头上推进反腐,什么逻辑嘛!!!


作者: 玛丽胶囊    时间: 2011-5-17 15:34
按收入一起公平排队就好,不要又搞个双轨制
作者: 五道杠宅男    时间: 2011-5-17 15:35
做公务员真系有保障,有车有楼有权有势
作者: tina    时间: 2011-5-17 15:35
公职人员还有低收入啊?

作者: 夏离别    时间: 2011-5-17 15:36
和公职人员竞争吗?他们是游戏规则制定者,我们能竞争过吗
作者: 艾丝凡琳    时间: 2011-5-17 15:36
哈,难道领导们只怕官员没房会腐败就不怕平民没房会造反?(
作者: 温柔的杀手    时间: 2011-5-17 15:37
只不过是把藏在纸面下的东西搬到台面上来而已嘛,大家其实都知道,保障房本来就是给公职人员提供的
作者: 哐哐哐    时间: 2011-5-17 15:38
公务员考试竞争要越来越激烈了
作者: 不羁的骑士    时间: 2011-5-17 15:39
和贪官比那么公职人员收入偏低,和普通百姓比,还算收入偏低吗?可怜的一点保障房,那么多人觊觎
作者: 西瓜炒肉丝    时间: 2011-5-17 15:42
公务员不都是富翁,很多小兵也是没灰色收入的工薪族,我们本意不想抨击这部分人,但怪只怪公务员这行业早已被搅得一锅腥,大家只好通“骂”,或许这也是强心剂,督促那些小兵努力从虾米变成大鱼,再升级为臭鱼,哈哈。
作者: 我是大肥鸟    时间: 2011-5-17 15:42
哪一个拥有很多住房的公职人员是因为没有房子住?哪一个腐败案件是因为自家住房紧张?(
作者: gaara2011    时间: 2011-5-17 15:43
另一层面又反映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作者: rozinrosin    时间: 2011-5-17 15:46
中低收入是指底薪低,而灰灰收入好高的人吗
作者: 梦向南方    时间: 2011-5-17 15:47
公职人员中的中低收入者应该不存在吧!?(
作者: hellotiger    时间: 2011-5-17 15:48
所谓反腐,就是把腐败合法化。承认公职人员中有中低收入者,那即表示公职人员中有高收入者?是谁?不说市长基本工资也不过三两千吗??扯 蛋!!
作者: 素发随风扬    时间: 2011-5-17 15:51
本帖最后由 素发随风扬 于 2011-5-17 15:51 编辑

高收入的公务员无非是手里有实权的或者级别比较高的,一般公务员工资真的很平常,无非赚了个稳定。实话实说,不要骂我。
作者: 贱客浪心    时间: 2011-5-17 15:52
公務員分房子住能解決腐敗問題?!連小朋友的不相信的童話故事居然又堂而皇之地在祖國大地上演了。日本的廉租房(團地)制度算是比較完善的了,也沒見人家專門做一個“公務員廉租房”。
作者: 蜀都一霸    时间: 2011-5-17 15:53
公务员低收入?那我们这些只有一千几百的算什么?睡天桥底的算什么?
作者: 寂寞天堂    时间: 2011-5-17 15:54
真是巧立名目,以前是有人质疑,现在干脆公开化,合法化,以反腐的名义腐败,也算是我国特有
作者: 芳芳小妞    时间: 2011-5-17 15:54
之前听部分公务员在说过两年有房分我不相信 原来这是真 我们纳税给公务员买房 如果一个每月收入5000以上的公务员是低收入者 那么我们算是什么
作者: 愤青不愤    时间: 2011-5-17 15:55
没我,因为我不会欢呼,也不会骂开发商,商人逐利是正常的,政府才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裁判,在球场上,球员靠犯规赢得比赛,但错不在球员,而是裁判,因为球员犯规的时候裁判没有制止和惩罚球员
作者: 大禹治水    时间: 2011-5-17 15:56
有腐败要上!没有腐败,创造腐败也要上
作者: 香飘飘奶茶    时间: 2011-5-17 15:57
果然智慧无穷啊
作者: 陌上燕    时间: 2011-5-17 17:31
公仆啊,伤不起啊,人民还交税给你修房啊!
作者: 猩猩小大侠    时间: 2011-5-17 20:21
给劳资!!必须拉下台。。凭啥子!
作者: 忘之川    时间: 2011-5-18 10:36
这些 敏感问题 你懂的
作者: Arthur    时间: 2011-5-18 10:45
本帖最后由 Arthur 于 2011-5-18 10:45 编辑

那不是否定过去20年房产改革吗
作者: 碧螺春    时间: 2011-5-18 20:13
千万别搞成变相的腐败~
作者: kevinfly    时间: 2011-5-19 09:08
碧螺春 发表于 2011-5-18 20:13
千万别搞成变相的腐败~

变相群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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