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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被抢占,由来已久,只是,在今年开建1000万套的“大跃进”背景下,人们的担心越来越多:建得越多,会否违规越多?该如何保证受保障百姓的权利?又该如何制裁违规骗房者? @杨红旭中经网博客:既然层层机构都说检查不易,那么一旦查到违规者,就要重罚。目前国家对骗房者、违规者的处罚过轻,我认为一经发现,除了收回住房外,应终身禁入,或者至少禁入20年,另加部分罚款。同时,可以借鉴香港经验,香港公屋制度运行了近60年,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针对各种滥用公屋的行为,香港房屋署专门成立“打击滥用公屋资源特遣队”经常巡查,一经发现违规者,除立即终止租约外,还可能被起诉,甚至坐牢。
@鲁开盛新浪博客:骗租骗购保障房的行为无异于对弱者赤裸裸的抢劫。因此,对于保障房的规范和查处,不能仅仅是“取消申请资格,并在5年内禁止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责令解除购房合同”。无数事实证明,道德自觉是靠不住的,必须追究骗租骗购者的刑事责任。
@杨金溪华声在线:保障房的审核分配须实行网上公开,不能既往不咎。目前各地已经建起了相当数量的保障房,有多少弄虚作假者住进了保障房,不能成为一个谜。对于已经分配的保障房,也应将当初的审核分配情况在网上公开,接受公众的投诉举报(要对投诉举报有功者予以奖励),进行一次“回头看”式的大检查,绝不能让弄虚作假者占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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