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年轻高产的话剧导演何念执导的《人模狗样》、《双面胶》等话剧部部叫座,人称“票房蜜糖”。而香港导演彭浩翔,以电影《买凶拍人》成名,以《伊莎贝拉》、《志明与春娇》博得观众喜爱,是香港知名的文艺片导演。 两位文艺人的生活,交集并不多。然而,昨天上午,两人却要分别站在同一个法庭的原告与被告席上,因一部话剧——《撒娇女王》。昨日上午九点半,此剧导演何念诉香港导演彭浩翔侵犯名誉权诉讼,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起因:为争创意,名导开骂 何念称,2010年6月,经某媒体记者介绍,自己和彭浩翔进行了会面。席间,彭浩翔提出正在筹拍《会撒娇的女人最好命》一书改编的电影,而自己认为这个名字太长,不适合,提议改名为《撒娇女王》,并同时制作同名话剧进行合作,并明确表示电影和话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后因双方意见不合,导致谈判无果,此后双方没有再联系。 2011年1月,彭浩翔陆续在自己的微博中发布了11条与《撒娇女王》有关的微博,指何念抄袭和剽窃了自己电影剧本的内容,并使用了诸如“无耻的剽窃风气”、“何念这类贼”等语句,此外彭浩翔还在自己的博客中发表了《遇到强暴该反抗还是憋着任他上?有关话剧<撒娇女王>侵权的回应》和《关于话剧<撒娇女王> 侵权行为的律师声明》两篇博文阐述此事。 官司:要彭浩翔赔10万 何念认为,“撒娇女王”这一创意原本就是自己提出的,且话剧和彭浩翔的电影完全不同,彭浩翔的指责已经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其在判决十日之内删除相关博文,通过博客和微博发表道歉声明,同时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0万元。 昨日,彭浩翔本人现身庭审现场。在博文中,彭浩翔再次指自己沦为了何念的“免费宣传工具”。 被告律师:这是文人率真 彭浩翔的代理律师孙建红认为,彭浩翔的行为并不构成侵犯名誉权,何念与彭浩翔的口水战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此外认为,网络世界有着更为宽松的语境,彭浩翔的言行或可以看作是一个文人“率真”的行为,而不能简单定义为侵犯“名誉权”。 此案并未当庭宣判。12月,何念导演的话剧《撒娇女王》将陆续在北京、上海两地上演。 ●记者连线 彭浩翔忙于拍片 昨晚近七点,华西都市报记者联系到彭浩翔助理阿Quin,她在电话中表示,自己对此案件情况,“不清楚不了解。”记者问她是否可以帮忙联系到彭浩翔本人,她说:“他最近正在香港拍电影,很忙,不太方便。”随后,记者又两次拨打彭浩翔妻子的电话,她以“我在拍戏,不方便接电话”为由挂掉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