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记者罗琴摄影报道 蒲江县检察院检察官王芝良2007年提出并建立的“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已累计帮助240余人 ●“整天待在家里东想西想,还不如回单位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身患血癌的王芝良说 ●王芝良收集相关情况,于2007年3月正式向蒲江检察院提出了建立“受害人救助机制”的建议 ●到目前为止,“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已让成都全市数百名刑事案件受害人得到了救助 2011年12月29日,这个本该在检察院工作的日子,王芝良却脱下了制服,穿着病号服躺在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的病房里。一个月前,患血癌7年的他病情加重,不得不停下手中的工作,前往医院。 身患重病,身为成都市蒲江县检察院检察官的他仍坚持每天工作。直到一个月前病情加重入院前,仍每天戴着口罩到单位。他说,“我来,有事做事,没事就看一看”。 截至2011年年底,由他在2007年提出并建立的“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已累计帮助240余人。 检察院少了个忙碌的身影 自一个月前入院以来,蒲江县检察院少了一个忙碌工作的身影。2011年12月29日,华西都市报记者在成都市三医院病房看到王芝良时,他刚午休了一会儿,面色有些憔悴。看到专程来看望他的省、市检察院代表时,他不住地表示感谢。 被问到最近的身体情况时,王芝良简单地回答了几句,每说几句话就得停下来歇口气,这是血癌发展到第三期后,强效药物治疗带来的副作用。肝腹水和气紧,时刻折磨着已和病痛抗争了7年的他。 就在王芝良带病工作期间,蒲江县检察院为郭宾(化名)申请司法救助金的报告完成,正要送往县委政法委。 郭宾的母亲因被丈夫怀疑有外遇而遭杀害,留下年仅13岁的郭宾一人。蒲江县检察院边调查案件,边联系教育局、关工委等部门,启动了对他的经济、心理救助。如今,蒲江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已运行5年,而这一切正是由王芝良所推动。 首提建立受害人救助机制 5年前,蒲江县鹤山镇西门沟一对夫妻因闹离婚发生争执,丈夫盛怒之下将妻子杀害。嫌疑人留下了一个78岁的老母亲和11岁的儿子。蒲江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联系相关部门实施救助,解决了一老一小的低保和孩子上学的“两免一补”。 这件事深深地触动了王芝良。他从小生长在大山里,当过农民、种过地、做过小买卖、干过裁缝活,对农村生活很有了解,“一些事情在常人看来也许是小事,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就是天大的事,作为检察官,就应该尽最大可能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他看来,检察工作要让更多普通人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公正。刑事诉讼中受害人权益如何保护?如何避免受害人及其家庭受到二次伤害?他收集相关情况,于2007年3月正式向蒲江县检察院提出了建立“受害人救助机制”的建议。 2007年11月8日,成都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成都市检察院、司法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团市委等9大部门联合建立了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由此,“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在成都全市范围推广。至今,“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已让成都全市范围内数百名刑事案件受害人得到了救助。 2009年3月9日,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在此之前,相关部门特意来川调研蒲江经验。 目前,全国各地已就刑事受害人救助制度进行了地方立法,或者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 与白血病抗争带病工作7年 除了蒲江检察院的同事,平常接受王芝良上门探访的刑事案件受害人都不知道,这位一直辛苦为他们奔忙、联络救助的检察官其实是个血癌患者。早在2005年春,时任蒲江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的王芝良,就被确诊患有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在最初的化疗结束后,王芝良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岗位上。他说,“整天待在家里东想西想,还不如回单位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而就在王芝良病重的这一年,他带领民行科全体干警,先后办理了抗诉案件5起,采纳率达100%。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建立后,紧接着由他牵头起草的“民生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涉检维稳预警机制”、“干警执法档案和案件质量的考评机制”在蒲江县检察院相继出台。 王芝良带着药水罐带病工作7年,一方面完成本职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传帮带”教新人,就在住院前,他还负责了院里两名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 直到2011年11月底,在单位的工作人员去向明示牌上,王芝良的名字后面,才写上了“病”的字样。 蒲江县检察院: 继续完善受害人救助制度 蒲江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刑事受害人救助制度”建立以来运行良好,但他们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发现,仅仅通过一次性的经济救助,难以从根本上帮助到受害人。目前,他们正在积极协调,争取将“刑事受害人救助制度”与申请低保户挂钩,这样,能够更长远地帮助到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