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8日,兴文县张某持某银行银联卡在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取款机上取款1000元时遇到故障,查询后张某发现其账户余额少了1000元。 张某先后找信用社、办卡单位反映此事,他们均拒绝受理。张某于是向兴文县消委会投诉。兴文县消委会调解后,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承诺立即向银行申请办理恢复张某已下账的1000元。 省消委会工作人员点评:本案为典型的银行服务纠纷。银行服务问题是近年来反映很热的问题,在本案中,无论是信用合作社还是某银行,都应该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为前提,应首先共同解决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才会有利于自身服务质量的提高。 华西都市报记者席秦岭实习记者樊卫星实习生唐嫣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