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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人住 一年物管费几千元?

2012-3-4 10:12| 发布者: 付洁| 查看: 1351| 评论: 0|原作者: 王丹|来自: 华西都市报

摘要: 小区车位能否对外出租?空置房物业费能否少交……昨日,市民纷纷打进华西都市报热线86969110,对即将三次审议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提出意见建议。家住神仙树馨苑小区的市民周女士认为,小区里空置的房屋 ...
市民为物管条例提建议:空置房少收费,临时车位不对外 ...
    小区车位能否对外出租?空置房物业费能否少交……昨日,市民纷纷打进华西都市报热线86969110,对即将三次审议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提出意见建议。家住神仙树馨苑小区的市民周女士认为,小区里空置的房屋没有享受任何物管服务,建议减半收取物业费。对此,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志旭表示,物业费是整体提供、集体消费,无法拆分,空置房少收费仍有一定争议。
    对于市民通过热线、华西都市报微博等提供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收集整理转交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市民建议:物业费应减半
    市民周女士打进华西都市报热线说,自己前2年在神仙树馨苑小区购置了一套住房,但没有入住。不过,虽然房子空着,物管费却每年交纳几千块,这让她有些心疼。另一方面,许多小区都有合租房,一套房内住着几户人,占用了很多物业资源。
    一个小区里的所有房屋,无论如何使用,都收取相当标准的物业费,这不太符合公平原则。因此,周女士建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应该规定,比如,空置房减半交纳物业费,合租房增加物业费,超出的部分用于补偿小区其他业主。
    专家分析:可以适当减少
    律师马志旭认为,一般来说,无论小区的入住率高低,物业服务企业都要配备一定的人员服务。物业费是整体提供、集体消费,无法拆分。部分业主不入住,清洁卫生等费用可能会减少一些。入住和不入住业主享受的物业服务是不同的,空置房交纳物业费可以适当减少,但幅度不宜太大。
    话题:房屋空置,物业费怎么办?
    话题:临时车位,租给谁?
    业主声音:只对业主出租
    家住浅水半岛的市民高先生说,目前,居住小区的地下车位只卖不租,价格基本在14万元左右,许多业主无力承担。小区有一部分地面临时车位,却是僧多粥少,下班回家时经常停不下。无奈之下,高先生只能将爱车停在路边。
    “地面车位也是小区业主共有的,按理说只能对业主出租,目前却是任何人的车都可以停。另外,临时车位的租金应该制订标准,租金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高先生建议,新的物管条例应该考虑涉及这个问题。
    专家分析:车位使用是难点
    对此,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有关人员表示,车库车位的使用管理是目前物业管理的难点和重点。一般来说,为了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各小区停车位都要优先满足业主需要,若有空余的可以出租给建筑区划外的单位,其车位设计的管理收费事项应由业主大会决定。最好是能用短期、临租的方式出租。一旦业主需要可以随时提供给业主,建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写入车位管理服务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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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网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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