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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物业费将按“等级”收 收费“等级”由业主表决确定

2012-3-29 08:29| 发布者: 王密| 查看: 1464| 评论: 0|原作者: 赖芳杰|来自: 华西都市报

摘要: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赖芳杰)近日,成都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成都将在全国率先把物业服务行业纳入现代服务业管理。成都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解决物业服务“质价不符”纠纷,成都住 ...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赖芳杰)近日,成都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成都将在全国率先把物业服务行业纳入现代服务业管理。成都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解决物业服务“质价不符”纠纷,成都住宅物业将实行等级服务收费,物业服务等级将由多数业主表决确定。等级服务收费标准预计年内出台。

    根据《意见》,成都市物业服务收费将有重大变化。据成都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中规定,市房管部门牵头研究制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对住宅物业实行等级服务收费,等级服务收费标准预计年内出台。

    据介绍,今后物业服务等级将由多数业主表决确定。

    《意见》明确了业主大会建设的推进主体,并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根据目标,今年底前,成都将确保符合设立条件的建筑区划内业主大会设立率达60%,2013年达80%。

    今年内,成都中心城区社区(院落)物业管理基本实现规范化,全市100户以上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率60%,基本实现城乡物业管理全覆盖。2013年,全市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区域行政监管职责得到落实、社会基层治理明显加强、业主民主管理进一步优化、物业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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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网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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