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记者肖笛见习记者杜灿)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省政府制订了《四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实施方案》,我省60个试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得到营养膳食补助。
据悉,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将在6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启动“计划”国家试点实施工作,中央财政为试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民办)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所需资 金由中央财政提供。同时,在57个“老少边穷”县启动“计划”省级试点工作,为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民办)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所需资金实行各级财政分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