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米先生”拿着新买的手机和发票前来讨说法
手机买下了,话费一场空
商家促销前后说法不一消费者质疑被“忽悠”?
一周前,一条“买手机被欺诈,如何维权?”的求助帖出现在“好心人”论坛上,发帖人“米先生”称20多天前在成都市太升路遭遇“促销陷阱”,求助好心律师帮忙维权。论坛版主、好心警察李婷华看帖得知他的遭遇后,联手市场管理方所在的辖区太升路派出所,前后奔波7天为消费者维权。这一次,他终于得到满意答复。唐成均店长当面向其鞠躬道歉,表示愿意承担“误导”责任。
遭遇消费陷阱无奈网上发帖求助
2月13日,米先生花1590元在太升路买了一部“送1000元话费”的手机。“促销员告诉我,新办一张手机卡,就能参加‘买手机送话费’活动。”售货员表示,不论是打长话、上网,只要本月消费满38元,下月初就会送200元到卡上,直到送满1000元为止。米先生还特地问200元是不是必须当月用完。”听到促销员说不会,他掏钱买下手机。
此后,直到3月3日停机,他并未收到任何赠送的话费。3月6日,米先生再次来到店面,质疑为何没有赠送话费,导致停机。对方解释称必须打市话满338元才能送。
面对商家说法的前后不一,他大感愤怒。“当初承诺打长话也算在内,卖出去不认账,还谈什么诚信经营?”一名工作人员指着发票表示并没写明“送话费”,随后离开。令他更加心急的是,商家仍在推“买手机送千元话费”的促销活动,不少消费者还被蒙在鼓里。维权无果的米先生,次日在“好心人”论坛发帖,向网友求助。
承认促销有误商家当面道歉赔偿
民警李婷华在论坛上看到他的遭遇后,决定联手市场管理方所在的辖区警方太升路派出所,联手为消费者维权。昨日,与米先生一同前往的,还有好心人论坛的两个网友,二 仙桥派出所教导员李婷华和四川通典律师事务所的姜敏律师。
“我承认,的确在促销环节出了点问题。”下午2点,店长唐成均出现在众人面前。对于“米先生”对前两次经历的描述,她并未否认。她表示,当事促销员是新手,没给消费者说清楚,现在这名促销员离职去了外地,也联系不上。
但唐成均矢口否认涉嫌虚假宣传。她表示,米先生买手机时,运营商的确联合商家在推“新入网送1000元话费”的活动,她在当天的例会上口头传达了促销的具体内容。“当时没有促销单页,可能是促销员没理解,无意中误导了消费者。”她坦言,直到警方介入调查,才从运营商处了解到“话费只优惠不赠送,未打够200元者按实际消费金额返还”的优惠条款后,她才搞懂话费的具体赠送方法。在此之前,由于理解得不到位,卖出去的20部左右新入网的手机都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昨日下午,唐成均店长当着众人的面,向米先生鞠躬道歉,递上200元的经济损失赔偿。此外,她当众承诺话费会按促销单页上的方式如期返还1000元话费。对于已卖出的新入网手机用户,她表示将尽快拨打回访电话,解释话费的优惠办法,商量如何处理。
律师提醒留证据优惠细则在发票上注明
唐成均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该店曾多次接到运营商促销活动的邮件通知。然后,通知促销员,作为“促销手段”推出。她表示,这次教训后,以后有新活动推出,会要求员工咨询清楚促销细则,再进行销售。
一位有五年从业经验的手机卖家向华西都市报记者透露,“促销陷阱”在行业中并不罕见,有个别无良商家,打着过期的、甚至虚假的促销活动旗号,制造“噱头”吸引消费者购买。他建议消费者到正规商场购买电子产品,因“商家入驻商场,都缴纳了一定的诚信保证金,一旦出现售假等投诉,核实后会遭罚款。”
对于米先生的遭遇,四川通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姜敏坦言,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存在很大的维权难度。“一般人不会刻意保留证据。一旦出现问题,取证很难。”她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维权意识,消费过程中注意索要发票等书面证据,优惠细则最好文字注明在发票上,并在注明处盖章。
此外,她建议消费者要把握时机,一旦权益受到侵害,马上找到商家。“再次前往时,最好带朋友前往作证,拿上录音设施,补充取证。”姜律师表示,目前,维权的时间成本比较高,很多消费者甘愿放弃维权,吃“哑巴亏”,导致商家有了钻空子的心态。
华西都市报见习记者卢佳丽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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