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青法检华西都市报记者陆阳阳实习记者任鸿摄影报道
王斌供述,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儿子是个难题
事后,孩子奶奶在民警帮助下,到北京接回了孩子
站在被告席上,王斌(化名)眼里一直含着泪,对于自己卖掉孩子的行为,他悔恨不已。
昨日上午,成都市青羊法院开审此案。法院认为王斌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最终王斌获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卖掉儿子后报警谎称丢了
26岁的王斌是简阳人,妻子李玉(化名)今年23岁,无业。两人婚后租住在青羊区洛阳路,靠王斌每月不到2000元的收入生活。
2011年11月24日晚7点,王斌到新华西路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孩子丢了。王斌说,当天中午在江汉路附近公厕上厕所时,他将孩子交由一名大姐看管,出来后发现大姐和孩子都不见了。
民警在“事发现场”询问市民、查看天网记录后,并没发现有人抱走孩子的迹象。在民警盘问下,王斌承认,是他将孩子卖给了他人。
王斌与妻子李玉是经人介绍结婚。2011年7月18日,儿子的出生并没给这对85后小夫妻带来多少欢乐,生活拮据和照顾孩子的繁琐,使得王斌与妻子的矛盾不断升级,最后闹到离婚的地步。
王斌供述,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儿子是个难题,王斌认为李玉并不真心愿意抚养孩子,她的性格也带不好孩子,而他也没有做好抚养孩子的准备。经济上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催生了王斌将孩子送养他人的想法。
上网找买家 标价要卖儿子
通过某论坛,王斌发布了送养孩子的讯息,并按论坛的惯例给孩子标价为24000元。
几番联系沟通后,王斌决定将孩子交给北京市的田女士抚养。2011年11月24日,田女士与朋友来成都接孩子。见面后,王斌谎称孩子母亲一直不想要孩子,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后便离家。于是,田女士放心地按网站标价给付了王斌24000元,并带孩子回到北京。
王斌骗家人说自己上厕所时将孩子弄丢,孩子奶奶非常着急,催促王斌报警。警方介入使得王斌卖掉孩子的真相浮出水面。事后,孩子奶奶在民警帮助下,到北京接回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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