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康先生将在郫县某小区的新房租给附近高校的两名学生。去年,两名学生不辞而别,欠下3年的物管费和水费。 昨天上午,康先生到小区物管处补上2450元欠款。但他认为,小区物管对长达3年的欠费不闻不问,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房客消失房东补交2450元 2007年,康先生将其在郫县某小区的新房租给了两名大学生。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物管费和水电费由租户承担。 “每个季度收房租时,我都会问一下他们物管费交了没,他们总是说已经交过了。”康先生说,这两名学生从来没拖欠过房租,自己又是第一次租房,压根没想到他们会欺骗自己。 2010年7月10日,租房合同已到期,康先生拨打租户的电话,但号码已变成空号。“我以为出什么事了,赶过去才发现已是人去屋空。” 随后,康先生把房子又租给别人。今年3月15日,新租户给康先生打来电话称,物管要收取拖欠3年的物管费和水费。 “当时我就懵了。”康先生到小区物管核实,才发现以前的租户一次都没交过物管费和水费,3年多一共欠下2450元。“欠费这么久都没人问过我,但是不交的话,肯定影响现在的租户。”昨天上午,康先生补上了所有欠款。 但他认为,欠费长达3年,物管都不闻不问,他们应承担一定责任。 物管回应欠费应由业主承担 对康先生的质疑,该小区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宋先生表示,根据小区物管规定,如果业主把房子租给他人,必须把租户的联系方式和相关信息报送物业管理处。 宋先生说,康先生没有把租户的相关情况告诉物业方。 “小区的物业费最迟半年收取一次,超期未交的就要上门催要。”宋先生说,小区物业方很早就发现康先生的房子没有缴纳物管费,但由于康先生最初留下的手机号码已更换,一直联系不上。他还说,物管处曾多次上门催要,但始终没人在家。 “拖欠的费用肯定是要他自行承担了,我们不会承担责任。”宋先生说。 □律师说法 业主可以只缴两年物管费 对这起案例,海峡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阳表示,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后,有权收取与业主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的物管费。 “如果房东未将房屋出租情况告知物业公司,物管费应由房东承担。”朱阳说,因此,物业公司向康先生收取物管费是有法律依据的。康先生在缴齐欠款后,可根据和原租户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向租户追偿,但其中的风险应由房东承担。 不过,朱阳指出,物业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在本案中,如果物业公司明知房屋业主欠缴物业费,仍不采取任何追缴措施且时间超过两年,即使提起诉讼,在法律上也是不被支持的。 “另外,在房子有人居住的情况下,长达3年时间里,物业公司称一直找不到租户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存在失职过错。在这起案例中,如果走法律诉讼程序,因为超过诉讼时效,业主可以只缴纳最近两年的物管费。”朱阳说。 华西都市报见习记者刘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