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停工老板拖欠43民工工资 26日本是周六,新津县方兴镇司法所办公室却挤满了人。上午,新津县方兴镇人赵鑫和10多名工友一起,专门来到这里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赵鑫说,“因为司法所介入,我们才顺利讨回了近8万元薪水。” 赵鑫在方兴镇白鹤村某砖厂上班。1月12日,赵鑫和往常一样到砖厂上班,却得到一个令人沮丧的消息:因为不符合镇里规划建设的要求,砖厂被勒令关闭,全厂工人一下子都失业。 赵鑫说,“当时正好快过年了,我还有2000多元工资没领到。”和赵鑫一样,砖厂共有43名工人没领到工资,共计7.9万元。 当天,赵鑫和工友罗某、董某等人找到砖厂老板李某,索要欠的工钱。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说没钱,最后干脆宣称“有钱,但就是不发”,还说“反正又没有劳动合同,你们能把我咋样?” 李某的态度激怒了讨薪的工友,几人当时就“警告”他,要求他“3天之内必须准备好钱发工资,否则就不客气了。” 讨薪未果司法所出面调解协商 方兴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消息后,赶到白鹤村调解这场劳动纠纷。面对情绪激动的民工,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 劝导,并想方设法联系上砖厂老板李某,和他约好时间进行调解协商。 1月18日,约定的协商时间到了,砖厂老板李某终于露面。在第一次调解会上,李某以“没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为由拒绝支付工资,双方不欢而散。 事后,司法所调解员找李某多次谈话,反复讲解《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终于让李某知道,以“没有劳动合同”为由是不能推脱责任的。 两天后,第二次调解开始,李某带着妻子一起来参加调解,两口子事先商量好,都说:“没钱,无法支付工人工资。”接下来的好几次调解,都因李某说没钱而失败,调解陷入僵局。 7次调解化解纷争追回全部欠款 为寻求突破,调解员收集有关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政策和案例,认真分析解决这类复杂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调解员找到李某夫妇,给他们讲解处理拖欠民工工资的案件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让他们明白如民工起诉,他们必定败诉,届时还将支付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通过耐心而又真诚的劝说,李某夫妇终于同意拿钱支付民工工资。2月1日,第7次调解开始。李某再次变卦,称“只有5万元”,只能支付这么多,“否则一分钱也不付。” 李某的话惹怒了参与调解的工人,他们抡起棍子冲向李某。几名调解员费了很大劲,才将场面控制。 又通过几番单独谈话,李某最终答应“年前先支付5万元工资,剩下的钱3月份之前全部支付。” 调解协议达成后,调解员将5万元按比例分发给每一位工人,劝说大家回家过年,剩余的工资过年后将帮他们追回。 春节过后,调解员多次上门敦促李某,要他按协议尽快还钱。2月24日,李某终于将余下的2.9万元全部付清。 华西都市报记者曹一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