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记者王迪4月28日17:30报道 今(28)日下午,成都市教育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出台《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从即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为5年。
《意见》从全面建立在户籍所在地就近享受义务教育的体制机制、调整小升初登记报名办法、“阳光入学”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主要有:在户籍所在地就近享受义务教育;调整小升初登记报名办法;保障城乡居民子女在户籍地就近入学;“阳光入学”实行 “五公开”;实行随户籍迁移的转学政策;新生分班随机均衡 严禁设立“实验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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