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6时,成都督院街街道办事处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14日城管协管员粗暴劝导事件,向媒体通报调查结果及对相关人员处理情况。
据初步查明,2011年5月14日下午18:20左右,督院街街道办事处城管治安综合执法队当班副队长赵洋安排城管协管员王未、王东在辖区内开展巡查劝导工作,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古卧龙桥街张烤鸭酒楼门前一男性流动商贩刘永习(59岁)占道贩卖杨梅,2名队员上前劝其离开,不要在街面售卖,刘永习自称没有卖,并不愿意离开,协管员要求其到街道办事处接受处理,商贩刘永习不予配合。后双方发生拉扯,过程中刘永习的杆秤被折断,杨梅撒落地面,此时,引来过往群众围观,并指责城管协管员粗暴劝导。
事件发生后,锦江区相关部门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疏散过往群众。公安部门将3名当事人员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
目前,协管员王未、王东因粗暴劝导,被督院街办事处解聘。
同时,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对王未给予行政拘留5天的处理。(华西都市报 记者赖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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