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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不再烧 眉山8人缴纳“保证金”

2011-5-20 09:44| 发布者: 田天| 查看: 923| 评论: 0|来自: 华西都市报

摘要: 禁烧·措施 昨日,眉山市东坡区通报了秸秆禁烧相关情况。据东坡区政府督查办通报,截至15日,全区已对16农户进行了禁烧秸秆训诫,其中8人被要求交纳“保证金”。另据华西都市报了解,为将秸秆禁烧令执行到位,即日起 ...
   禁烧·措施

    昨日,眉山市东坡区通报了秸秆禁烧相关情况。据东坡区政府督查办通报,截至15日,全区已对16农户进行了禁烧秸秆训诫,其中8人被要求交纳“保证金”。另据华西都市报了解,为将秸秆禁烧令执行到位,即日起,区领导实行分片驻守制度,严防再冒烟。同时,全区将禁烧区扩大到10个乡镇(街道),凡发现一堆火,经费扣除也从去年一万元提升至两万元。

    昨天下午,东坡区环保局局长祝智强介绍,前晚成都遭遇的“浓烟迷城”现象,他也留意到了。从5月16日起,关于秸秆禁烧,全区进一步明确责任,要求相关部门、乡镇承担相同责任,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为将禁烧令执行到位,东坡区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实行从严督查,发现点火一次,扣所在乡镇、街道两万元,扣目标考核分,发现多次点火还将实行问责制。对禁烧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区政府将进行奖励。对不听劝阻,擅自点火的村民将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截至15日,全区已训诫农户16人,其中8人还被要求缴纳‘保证金’。”东坡区区政府督查室主任祝雷说,“保证金”为200元,只要他们不再燃烧秸秆,届时将退还。

    (华西都市报 记者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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