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日前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消费者协会关于积极推进明码实价工作的通知》,引导企业参与响应《明码实价自律承诺》,在四川省逐步推进各行业明码实价。
根据《通知》,明码实价工作将从四个方面入手,积累经验后,再逐步加大力度推广。四个方面包括:(一)居民用电、自来水、成品油、煤气、电信、公共交通、医药、教育、景点门票等主要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价格和收费。(二)目前已经具备一定明码实价基础的大型商业连锁企业的品牌专柜、超市等领域,餐饮、理发、洗涤等服务行业,文艺演出行业等。(三)在中心城市、经济发达地区和市场监管工作基础比较好的地区,可推广“明码实价一条街”等。(四)在当地具有一定基础的其他领域。(华西都市报 记者赵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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