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自己为省事,结果还要被拘留7天。以后再也不找歪中介办车管业务了!”昨日下午,在成都车管所的道路安全教育室里,38岁的谢宇(化名)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后,对华西都市报记者说。
5月27日,因拿着伪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到成都车管所为新车办理抵押登记业务,谢宇被民警挡获。按照修正后的道法规定,他被处以2000元罚款、7天行政拘留。谢宇也成为道法修正以来,成都首位因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司机。
2010年,谢宇在银行贷款买了一辆水泥泵车。“首付40多万元,买了准备跑水泥搅拌运输。”2010年11月23日,他在车管所注册了车辆信息,并按时每月还贷。
“前段时间,在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时,我才发现机动车登记证书丢了。”谢宇说,由于补办证书要进行车检,而水泥泵车左侧的灯刚巧坏了。担心过不了车检,他就联系了一个“中介”,花50元办了张“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月27日上午,拿着这张登记证书,谢宇来到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业务。查验岗民警发现他的登记证有伪造嫌疑,“姓名、车架号等信息都正确,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码对不上。”经询问后,谢宇承认办的是歪证。(华西都市报 李静波 记者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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