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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住户一怒锁楼门:楼上的 留下6千“买路钱”

2011-1-27 18:20| 发布者: fly| 查看: 1019| 评论: 0|来自: 成都晚报

摘要: 住在单元底楼的曹先生向邓女士收“公共设施配套费用”不成,一怒之下锁住了楼门。自本月21日早上7时至昨日下午5时许,6天来,邓女士夫妇有家难回。 ...
 6天了 温江区青泰安置小区住户邓贤瑞夫妇有家难回

  时至年关,可家住温江区天府街办青泰安置小区内的4楼住户邓贤瑞女士却很难高兴起来。由于住在单元底楼的曹先生向她收“公共设施配套费用”不成,一怒之下锁住了楼门。自本月21日早上7时至昨日下午5时许,6天来,邓女士夫妇有家难回。

  1楼:楼梯是我修,请交公共设施配套费

  4楼:我已交给房屋承建商了

  一楼住户锁了单元门

  1月21日早上7时,邓女士在睡梦中被丈夫林先生从楼下打来的电话闹醒,“他们把门锁了。”她慌忙下楼,只见一把银晃晃的巨大链锁挂在深绿色的大门上,锁链并未收紧,她先脱掉外衣递给丈夫,再从门缝里挤了出去。之后,夫妻俩找到天府家园社区负责人反映情况,再回去时,锁链已被收紧。直到昨日下午5时,近一周时间里,邓女士夫妇再也没能回家。

  邓女士称,1月20日晚7时许,她与丈夫正吃着晚饭,一直没有往来的底楼邻居曹某找上门来,让她补交6000余元“公共设施配套费用”,并称若不补交将锁住楼道大门禁止其通行,因为楼梯是他出钱修的。邓女士夫妇解释称,2007年时已交过3320元公共设施配套费用,没理由再补交。没想到,第二天曹某真的“来硬的了”。邓女士说,1至3楼的房主都是曹某,5楼住户尚未搬来,因门被锁住不能回家的,只有她家。

  6天来,邓女士夫妇找过天府家园社区、天府街道办事处、110……在数次调解后,门锁依然没有打开。

  1楼:公共设施造价24000余元该平摊

  社区书记:一楼住户只花了6000余元

  纠纷来自设施配套费

  据天府家园社区书记王开秀介绍,该安置小区全为居民自建房,2007年修房时,规定必须要修成统一的五层小楼,但好些居民都没有这个经济实力,就和承建商私下达成协议:居民付部分修建费用,不足则由承建商承担,楼修好后,承建商享有部分楼层的使用及转卖权利。家住温江区天府街办青泰安置小区二组某单元1楼的曹先生,就是与承建商私下达成协议的居民之一,并与承建商签订了该单元4楼的房屋转让协议。协议中特别提到,该套房屋面积含楼梯面积,无其他公摊费用。另,乙方邓贤瑞向甲方罗普东支付公共设施配套费用,共计人民币3320元。

  2010年6月,邓女士入住。今年1月11日,曹在邓家门上贴纸条,要其补交6000余元公共设施配套费用,理由是“楼梯以及埋在地下的电线皆为自己掏钱所修造,钱应该由2至5楼使用者平摊,当时造价24000余元,现每楼层需付6000余元。而据社区书记王开秀说,当年曹只掏过6000余元公共设施建造费,其余钱全是承建商出的。

  区房管局:一楼住户不在理 但只能协调解决

  天府家园社区书记王开秀表示,在她任职的两年间,这类事情已发生过数次,“我自己都去剪过两次链锁了,但剪了又怎样,我们走了,他们又再买锁锁上,外来买房的人熬不住,只能把钱交了。后来,这种事就越来越普遍了,我们能做的还是只有调解。”

  记者稍后联系到温江区房管局杨副局长,他表示,虽然曹某的行为明显不在理,但因为该房屋系小产权房转让,所以这类纠纷只能从道义上解决,就是尽量协调。

  作类似表态的还有天府街道办事处,昨日下午,街道办人员协同派出所民警来到青泰安置小区,再次进行调解。最终,曹某打开了楼门。但邓女士一家仍不放心,生怕协调人员一走,曹某会再将楼门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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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网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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