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挡不住杯中诱惑 “醉驾”换来拘留15天

2011-2-10 12:02| 发布者: 杨燕| 查看: 765| 评论: 0|来自: 华西都市报

摘要: 7日晚,是春运期间全国酒驾整治第一个统一行动日。遂宁市交警分别在城区嘉禾路和育才路两处设卡,对驾驶员饮酒问题进行了检查。
     当晚,在交警支队直属一、二大队持续3小时的整治过程中,检查过往车辆500余台次,处理饮酒驾驶、醉酒驾驶各1起,处理其他违规驾驶事件30余起。

    现场1:酒驾辩解被批驳

    当天晚上10点左右,一辆车牌为川J381××的轻型货车驶过嘉禾路。

    见到交警检查,该车驾驶员周某面色有些闪烁不定。

    民警立即让驾驶员靠边,进行酒精测试。经检测,结果数据为40mg/100ml,该驾驶员酒精含量已经超标,属于饮酒驾驶。

    “过年了嘛,和几个朋友聚会,挡不住朋友的劝解,才喝了一杯。”面对检测结果,周某只好老实交代。周某同时表示,虽然喝了点酒,但自己神志清醒,并不影响驾驶,希望民警能够网开一面,并保证下不为例。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越是节日期间,越不能麻痹大意。”交警对车主的辩解马上给予批驳。

    最后按照规定,这名驾驶员受到扣12分、暂扣驾照3个月、罚款300元的处罚。

    现场2:首例醉驾被重罚

    晚上10点21分,一辆车牌为川J185××的白色私家车又因为涉嫌饮酒驾驶被拦下,民警对驾驶员谢某进行检查时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

    而酒精检测仪测出结果竟高达91.9mg/100ml,该驾驶员已属于醉酒驾驶。

    对此,该车驾驶员除了受到记12分,罚款1500元,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外,还被行政拘留15日。

    据交警部门负责人介绍,谢某醉驾是遂宁今年春运以来,查获的首例醉驾。

    遂宁市交警支队吴军表示,对于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将一直保持高压严管的态势。吴军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春节期间聚会增多,即使是欢聚、喜庆,也不要忘记安全行车,切莫抱有侥幸心理而贪杯。

    华西都市报记者汪仁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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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网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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