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在交警支队直属一、二大队持续3小时的整治过程中,检查过往车辆500余台次,处理饮酒驾驶、醉酒驾驶各1起,处理其他违规驾驶事件30余起。 现场1:酒驾辩解被批驳 当天晚上10点左右,一辆车牌为川J381××的轻型货车驶过嘉禾路。 见到交警检查,该车驾驶员周某面色有些闪烁不定。 民警立即让驾驶员靠边,进行酒精测试。经检测,结果数据为40mg/100ml,该驾驶员酒精含量已经超标,属于饮酒驾驶。 “过年了嘛,和几个朋友聚会,挡不住朋友的劝解,才喝了一杯。”面对检测结果,周某只好老实交代。周某同时表示,虽然喝了点酒,但自己神志清醒,并不影响驾驶,希望民警能够网开一面,并保证下不为例。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越是节日期间,越不能麻痹大意。”交警对车主的辩解马上给予批驳。 最后按照规定,这名驾驶员受到扣12分、暂扣驾照3个月、罚款300元的处罚。 现场2:首例醉驾被重罚 晚上10点21分,一辆车牌为川J185××的白色私家车又因为涉嫌饮酒驾驶被拦下,民警对驾驶员谢某进行检查时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 而酒精检测仪测出结果竟高达91.9mg/100ml,该驾驶员已属于醉酒驾驶。 对此,该车驾驶员除了受到记12分,罚款1500元,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外,还被行政拘留15日。 据交警部门负责人介绍,谢某醉驾是遂宁今年春运以来,查获的首例醉驾。 遂宁市交警支队吴军表示,对于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将一直保持高压严管的态势。吴军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春节期间聚会增多,即使是欢聚、喜庆,也不要忘记安全行车,切莫抱有侥幸心理而贪杯。 华西都市报记者汪仁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