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将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在农村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含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已转让的),处于无业状态的成都居民,统一纳入全市失业登记管理服务范围,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此次调整以后,所有在农村的未就业人员就可享受到职介补贴、劳动技能培训补贴、劳动能力鉴定补贴、创业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税收优惠这7项就业援助优惠政策 我市农村失地无业居民,即原来称为的农村劳动者,今后也可以享受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扶持了。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统一我市城乡就业失业管理和就业援助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在农村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含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已转让的),处于无业状态的成都居民,统一纳入全市失业登记管理服务范围,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据透露,这是成都实施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制度改革以来出台的第一个可操作性文件。 农村未就业劳动者 新增三项优惠 “过去,失地无业农村居民难以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就业援助扶持政策,这是户籍问题造成的差异。随着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进程的推进,将彻底消除这一就业权利的不平等。”市人社局副局长张小江说。 同时,已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农村的“4050”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人员)等还可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的就业援助政策共有7个项目,分别是职介补贴、劳动技能培训补贴、劳动能力鉴定补贴、创业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税收优惠。 “以前,在农村的未就业劳动者只能享受职介补贴、劳动技能培训补贴、劳动能力鉴定补贴、创业补贴等4项援助项目,另外三项则享受不了,而恰恰这3项是所有就业援助项目中力度最大、补贴金额最高的。”据张小江介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失业人员可以全部享受这7项就业优惠政策,就造成了由于户籍问题所带来的就业不平等待遇。 此次调整以后,所有在农村的未就业人员就可享受到全部7项就业援助优惠政策了,而如果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经认定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足额缴费的,政府还将提供70%的社保补贴;如被用人单位招收,政府给予用人单位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的全额补贴和不超过3年的岗位补贴。 预计2012年 跨省享受就业援助 除了在成都、在四川范围内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能享受到这些优惠外,预计在明年,持证人员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了。 据市就业局副局长狄进透露,成都市将按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建立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制度,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退出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情况异地查询、跨地区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目前,四川省已经实现联网了,《就业失业登记证》可全省通用。”举个简单的例子,绵阳的失业人员,持《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可以享受成都市的就业援助政策。预计到2012年,失业登记管理可实现全国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到时,成都的失业人员就可享受外省的就业援助优惠政策了。 本报记者 裴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