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日前出台了《关于我市公益性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公益性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教费和伙食费两项。据悉,保教费收费标准,五城区(含高新区)公益性幼儿园每生每月400元;伙食费则按实收取,据实结算。据了解,该规定从2011年秋季开园起施行,期限一年。 收费只有两项 记者在《通知》里看到,所谓公益性幼儿园,是指满足3—5周岁幼儿接受基本学前教育的机构,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并享受政府补助。其他幼儿园收费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要求各区(市)县要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公益性幼儿园的规模,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要有1所公益性幼儿园,满足辖区适龄幼儿对公益性幼儿园的需求。 据了解,公益性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教费和伙食费两项。保教费收费标准,五城区(含高新区)公益性幼儿园每生每月400元,其余区(市)县不得高于五城区,具体收费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伙食费按实收取,据实结算。公益性幼儿园对经成都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入园,一律免收保教费。 严禁收取建园费 《通知》明确,公益性幼儿园一律不得收取除保教费和伙食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严禁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建园费、捐资助学等费用。对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各公益性幼儿园要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对幼儿伙食费使用情况要定期公布,按时结算。 对于公益性幼儿园的认定,《通知》指出,将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五城区(含高新区)公益性幼儿园政府补助每生每月200元,其余区(市)县政府补助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市对区(市)县的补助按市政府确定的原则执行。 据悉,本规定从2011年秋季开园起施行,期限一年。原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届时废止。(华西都市报 记者王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