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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别人身份证上网吧 竟然也被拘

2011-7-11 09:07| 发布者: 蔡静| 查看: 14657| 评论: 0|原作者: 汪仁洪|来自: 华西都市报

摘要: ●警察:“你用他人身份证上网,涉嫌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这是违法行为。” ●网民:“我只是把朋友的身份证用于网吧登记,目的就是上个网,这也违法了?” ●律师:“冒用他人身份证上网,无论身份证是亲朋的,还 ...

 

    ●警察:“你用他人身份证上网,涉嫌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这是违法行为。”
    ●网民:“我只是把朋友的身份证用于网吧登记,目的就是上个网,这也违法了?”
    ●律师:“冒用他人身份证上网,无论身份证是亲朋的,还是别人遗失的,都属违法。”
    用他人身份证进网吧上网会有什么后果?答案是最高可被罚款1000元或者拘留10天。昨日,广安市广安区公安分局透露:重庆某职业学校学生张东(化名)在广安某网吧,用朋友的身份证登记上网被民警查获,结果张东因涉嫌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成为广安史上冒用他人身份证上网吧被拘留第一人。
    用朋友身份证网吧上网
    山西人张东,在重庆某职业学校读书。6月中旬,张东和同学武方(化名)受朋友陈红(化名)之邀,到广安城区玩耍。
    6月20日晚9点,张东和武方闲来无事,来到广安城南汽车站附近某网吧上网。“现在网吧上网,都是实名制,请出示身份证。”网管告诉张东二人。
    现在的网吧,都安装了“身份证管理系统扫描器”,没有身份证,就没法开机、上网。张东和武方都没有把身份证带在身上。但张东灵机一动:自己不是随身携带着朋友陈红的身份证吗?于是,张东把陈红的身份证递给网吧管理员。管理员在扫描器上通过验证,张东获得上网权限。
    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
    一会儿,广安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民警进入网吧,例行检查。民警发现张东用他人身份证上网。“同学,你用他人身份证到网吧上网,涉嫌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这是违法行为。”民警对张东说。
    “这怎么可能,这身份证是我朋友的!”张东一脸委屈:“我没有用朋友的身份证办理信用卡、手机卡之类业务,也没有给身份证的所有者带来麻烦,更没有用朋友的身份证去犯罪,我只是把朋友的身份证用于网吧登记,目的就是上个网,这也违法了?”
    但是,张东认为“不可能”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张东被依法处以7日行政拘留。警方行政拘留张东的理由是:张东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
    律师:冒用身份证受罚有法可依
    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廖丹表示,《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廖丹称,网民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在网吧上网,无论该身份证是亲戚朋友的,还是别人遗失的,都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是违法行为,对张东处以7日行政拘留,于法有据。袁尚升李森林记者汪仁洪广安新闻热线18982696388
    相关报道
    冒用他人身份证上网 全国已有多人受罚
    ◆2010年8月5日,海口市民黄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上网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
    ◆2010年8月3日,珠海市民符先生用一张捡来的身份证进网吧上网,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
    ◆2010年7月22日,河北省邢台沙河市警方将一名冒用他人身份证上网的女子治安拘留。
    ◆2010年6月20日,桂林一名网民因冒用他人身份证上网被拘留。
    (袁尚升 李森林 记者 汪仁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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