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月才买的车,刚开了几天,一天拉客也就几十元” ●“没有驾照,出来以后我就不开车了嘛,找其他的工作” ●对于突然出现的“仗义”朋友,张宏说:“我和他不熟,也就认识几天” 昨日下午5点左右,在成都交警二分局询问室里,无照驾驶克隆出租车的张宏(化名)受到行政拘留20天、罚款4000元的处罚。 2个多小时前,一名自称是张宏朋友的男子冲进二分局办公室,嘴里喊着“找兄弟伙”。民警雷强见状,准备将男子扶出去,不料男子挥拳打伤雷强。 截至华西都市报记者发稿,该男子还在驷马桥派出所接受讯问,他可能面临刑拘的处罚。 司机自称边开边练车技 昨晨7点50分左右,张宏开着一辆车牌号为川ATV8××的出租车,在三环路至凤凰立交桥下被交警二分局民警拦下。因无法出示驾驶证,他随后被带回分局接受调查。 “他今年18岁,没有驾驶执照。”民警核查发现,这辆车的车牌是伪造的,今年5月6日就已经注销了,属于报废车辆,属温江一家出租车公司所有。 “我这个月才买的车,刚开了几天,一天拉客也就几十元。”坐在询问室里,张宏低着头,不太愿意回答问题。对于何时掌握的驾驶技术,他说:“我在朋友那里学会的,边开出租边把手艺练熟。” “没有驾照,出来后我就不开车了嘛,找其他的工作。”只有初中文化的张宏说。 “仗义”朋友或面临刑拘 昨日下午2点40分,就在张宏接受调查时,询问室的门突然被撞开。 “张宏在哪里?我来找他出去!”一名赤裸上身的男子,带着满身酒气,在询问室里大喊。 “我们正在办案,请你出去!”交警二分局五大队民警雷强站起来,准备把男子扶出去。男子一挥拳,打在雷强的左脸上。经检查,雷强口腔内软组织裂伤。 该男子被民警迅速制服,并送至驷马桥派出所。“他说自己是张宏的朋友,和他一起闯进二分局的,还有两个人。”雷强说。 对于这名突然出现的朋友,张宏说:“我和他不熟,也就认识几天。” 目前,动手打人的男子正接受派出所民警审讯,可能面临刑事拘留。 张宏因无驾驶证开车,将被罚款1000元、拘留15日以内。此外,由于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还要追加罚款2000元、拘留15日以内;“加上他驾驶报废的机动车上路,还要罚款1000元。”民警介绍,3项违法合并,张宏将面临罚款40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合并处罚。 (王嘉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鑫 实习生陈文婧温昕 摄影雷远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