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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病房被害 医院是否该担责?

2011-7-18 10:04| 发布者: 蔡静| 查看: 805| 评论: 0|原作者: 李逢春|来自: 华西都市报

摘要: 7月15日晚8点,22岁的威远女孩小莉(化名)手术后不久,在四川省红十字肿瘤医院病房内,被26岁的男友砍死在病床前。(本报昨日报道)事后,小莉的家属认为,小莉在病房内被杀害,医院无论如何都脱不了安全监管不力的 ...


    7月15日晚8点,22岁的威远女孩小莉(化名)手术后不久,在四川省红十字肿瘤医院病房内,被26岁的男友砍死在病床前。(本报昨日报道)

    事后,小莉的家属认为,小莉在病房内被杀害,医院无论如何都脱不了安全监管不力的干系。而院方却认为家属怪罪于医院是无理取闹:“医院不可能把病人用铁笼子锁起来”。

    家属不满:要用法律维护权益

    昨日下午,小莉的堂哥李先生再次来到四川省红十字肿瘤医院。李先生说,小莉在病房内被残忍杀害,医院应该积极面对此事,找一个人和家属对接,处理善后事宜。

    “小莉花钱住院,医院未尽到保证人身安全的责任,特别是之前(小莉和男友)有过多次争吵,有一定征兆,医院应该加强安全措施但却没有;还有一点,当晚出事后,医院明明有家属电话,却未第一时间通知家属。”小莉的姐姐谭蓉莉说,她在妹妹被杀后4个多小时才知道噩耗。

    “我们下定了决心,要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的权益。”李先生表示。

    医院叫屈:事发前调解了多次

    昨日下午,在记者的要求下,值班的一位护士长表明了医院的态度,并就事发前后的一些情况作了说明。

    这 位护士长表示:“出事前的下午,医院已出面调解很多次,而且派出所也作了调解,院方已作了最大的努力。”她介绍,被害病员是因个人感情纠纷,两方的家人近 日来多次在医疗区域发生纠纷。医院多次帮忙调解,事发前下午还叫了警察。当时调解时,就提出让女方拿出1.5万元,但女方不答应,惹急了那个男子,才酿成 了悲剧。

    对于家属提出是住院期间在病房被害,医院负有安全监管不力的责任这一说法,这位护士长说:“家属这样有点不讲道理,人死了,大家都很伤心,但医院不可能24小时都看着病人,不可能把病人用铁笼子锁起来。”

    律师观点:医院应担一定责任

    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四川天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何敏认为,这起事件中,医院难推责任。医院是特殊场所,应负有保证病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管理责任,如命案发生在非探视时间,医院的监管责任大,若是正常探视时间,责任相对较小。

    记者随后咨询该医院得知,小莉住的是普通病房,无探视时间的限制。对此,何敏表示医院应当承担相对较少的责任,但并不等于没有责任。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逢春实习生朱佩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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