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现在都过去10个月了,她还是经常做噩梦。”女儿告诉父母,自己又梦到撞车了 ●家里人最担心的就是,女儿总要恋爱结婚,疤痕如果不消除,将会给她造成自卑心理 “妈妈,我怕车车。”“自从那场车祸后,她的性格完全变了,我从来不敢在她面前谈那件事。”近日,在刚住了不到半年的新家,吴女士还在整理女儿车祸受伤的材料。6月下旬开庭后,她已有近1个月没上班了。 去年的那场车祸,给她女儿航航(化名)的下体留下了难看的伤疤。因伤疤不大,暂未影响功能,不够评残,父母将肇事司机告上法庭后,精神损害赔偿能否得到支持还未有定论。 更让他们担心的是,这个伤疤会对女儿以后的恋爱和婚姻造成影响。 车祸后 留下3厘米疤痕 2010年9月22日,吴女士带着航航在双流金星村的马路边玩耍。“当时她背对着马路,车就撞过来了。”下午4点过,一辆轿车将航航撞倒在地,吴女士赶忙抱起女儿。她听到周围的人都在对她喊:“快送医院,娃娃的屁股在流血。” 将女儿送到川大华西第二医院后,医生说,娃娃下体受伤,外阴血肿,必须马上手术。 经过3小时手术、7天治疗,血肿消了,但航航的阴部却留下了一个3厘米左右的扭曲疤痕。 “医生说这个疤有两种可能,要么随着孩子的身体变大,要么慢慢消掉。”出院时,父亲张先生曾就疤痕的问题专门咨询过医生,但没得到明确答复。 时常梦中惊醒 性情变了 在家休养了1个月后,航航回到幼儿园,但变得和从前不一样了。 “到现在都过去10个月了,她还是经常做噩梦。”每到晚上,父母常常会被航航的哭声惊醒。打开灯后,女儿告诉他们,自己又梦到撞车了。 航航刚回幼儿园的那段时间,张先生去接她回家,老师时常会告诉他:“航航今天又被其他小朋友欺负了。” 有一天,张先生提早到了幼儿园,正好看见女儿被别的孩子欺负,但与过去不同的是,女儿没有反抗,只是趴在桌子上一个劲儿地哭。 向法院起诉时,吴女士曾带着女儿拍照留证。从照相馆回来后,航航看到了伤疤的照片,后来就常常一个人坐着发呆。 被迫搬家 担心女儿未来 航航受伤后几个月,张先生一家就搬到了另一个镇居住。因为有好几次,吴女士带着女儿出门时,邻居老是会问,航航到底伤在哪儿了?时间长了,附近的人都会私下谈论此事。 今年3月,张先生夫妇将肇事司机冯某告上法庭,并将汽车保险公司列为民事诉讼第三人。除医药、交通、护理费外,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精神抚慰金5万元。 6月下旬,此案在双流法院开庭审理,冯某和保险公司都表示愿意积极赔偿医疗费用,但对精神损害赔偿一块却不置可否,只说这些要等法院判决。 “如果伤疤继续长大,我们不知道女儿结婚时该怎么办?”张先生说,现在家里人最担心的就是,航航还小,疤痕又在敏感部位,虽然平时看不到,但女儿总要恋爱结婚,疤痕如果不消除,将会给她造成自卑心理。 不够伤残标准 精神赔偿无法律依据 出事后,张先生曾带着女儿到司法鉴定机构咨询,但得到的答案却是不能评残。 获知情况后,四川天天律师事务所的唐丽萍律师说,按照交通事故的评残标准,航航虽然下体留下了伤痕,但却没有影响功能,够不上伤残标准。 去年7月,《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唐丽萍律师说,但到底什么样的精神损害算是严重的,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就这个案子来看,这就遇到了两个问题:航航现在4岁,如果伤疤不消,造成以后几十年的自卑心理,这够不够得上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航航受伤时只有3岁,时间过去了10个月,这段时间她的性情发生了一些明显变化,这些表现,是否又能作为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的依据呢?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这更多的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 (华西都市报记者肖翔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