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华西都市网 门户 直播 财经 查看内容

味千拉面被指“贴牌日货” 营养报告遭农大炮轰

2011-7-29 09:52| 发布者: 蔡静| 查看: 1022| 评论: 0|原作者: 黄婧秋|来自: 华西都市报

摘要: 味千女掌门人潘慰凭一碗拉面成为2007年胡润餐饮首富 “骨汤门”事件进展 7月23日 被曝汤底非纯猪骨熬制,钙含量与实际不符 7月24日 味千公司承认汤底为浓缩液勾兑 7月25日 官网撤下钙含量数据,成都菜单宣传页 ...
 

味千女掌门人潘慰凭一碗拉面成为2007年胡润餐饮首富

   “骨汤门”事件进展
    7月23日
    被曝汤底非纯猪骨熬制,钙含量与实际不符
    7月24日
    味千公司承认汤底为浓缩液勾兑
    7月25日
    官网撤下钙含量数据,成都菜单宣传页蒙上纸
    7月28日
    中国农大罗云波称,味千偷换概念进行夸大宣传,要求味千道歉
    ●中国农业大学“炮轰”味千拉面,称当年检测的样品不代表汤底,味千偷换概念进行夸大宣传
    ●现在味千汤料主要来源于一家名叫重光产业株式会社的日本公司,重光产业也是味千拉面的特许权商
    ●律师表示,味千拉面在宣传中欺骗消费者,在成本和营养上都有夸大,极有可能存在消费者欺诈行为
    掉入“骨汤门”的味千拉面,再次引起风波。味千在回应媒体其汤底钙含量时,引用了一份中国农业大学的鉴定报告。昨日,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炮轰”味千拉面,称当年检测的样品不代表汤底,味千偷换概念进行夸大宣传。
    与此同时,也有媒体爆出味千并非日本企业。成都法律人士昨晚表示,味千拉面虚假宣传的行为极可能被认定为消费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
    农大回应:
    味千绑架检测报告须道歉
    此前,味千中国在各宣传中称其汤底富含钙质,每碗高达1600毫克,是牛奶的4倍,普通肉类的数十倍。而支撑该宣传的鉴定报告,来自于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对此,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表示,“这份检测报告是受中国烹饪协会委托对骨泥样品进行检测的,我们以为是纯粹的科学研究项目。我们完全不知道我们研究室的报告被味千在当做企业宣传资料。”
    “我们完全是被绑架了!”罗云波称,“我们当时根本不知道什么味千,谁关心味千?!味千拿我们的报告干这样的勾当,我很生气。”该行为被罗云波大力反对,更要求味千拉面就此道歉。
    就在罗云波炮轰味千拉面的时候,记者发现在味千拉面的网站上,以中国农业大学为题头的宣传语依然在。而由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下属的营养与分析研究室。
    2006年6月盖章出具的名为《骨泥浓缩汤料样品营养成分评价报告(续)》还挂在网页上。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副教授范志红证实了该学院提供检测报告的说法。但她同时指出,“卖给消费者的面汤是把烹饪协会送来测定的浓缩汤料稀释了36倍之多。欺骗消费者,夸大了36倍太过分了!”
    记者调查:
    味千获代理权是中国企业
    “我还一直以为味千拉面是一家日本拉面店。”昨日,消费者邵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味千拉面的忠实食客,托盘菜单上满篇的日文曾经对她产生很大的吸引力。“味千拉面的服务员也曾经向我强调,味千拉面是日本第二大拉面连锁店。”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味千拉面”店始创于1968年,发源地日本九州岛的熊本,独特之处在于其白汤采用猪大骨经长时间熬炖而成,含有大量“软骨素”,对人体骨骼钙质有补充。
    该报报道称,在赴日考察期间,潘慰发现了“味千拉面”并取得其中国代理权,成为了味千中国女掌门人。1996年,首家味千拉面在香港开业。之后,潘慰将味千带进中国内地市场。2007年3月,味千(中国)在香港成功上市。截至2010年12月31日,味千在中国86个城市、27个省份拥有508间连锁餐厅。
    可以说,在中国遍地开花的味千拉面已经是一个中国企业,由中国经营者控股。目前味千在上海和深圳共设有两大生产基地,在全国各地拥有12家食品加工配送中心,成都工厂将于今年底投产。
    据调查,现在味千汤料主要来源于一家名叫重光产业株式会社的日本公司,重光产业也是味千拉面的特许权商,2010年该公司占味千集团总采购额6.6%。
    味千中国也证实,味千拉面的“浓缩液”是一家日本企业在中国投资的工厂生产。不过,味千方面至今未公布消费者所关心的其猪骨汤原料到底由哪家企业生产。据相关人士透露,该工厂在上海的可能性极大。
    律师说法:
    消费者有权提出索赔
    掉进“骨汤门”的味千拉面,近日来被网友戏谑其是高价的方便面。受到其夸大宣传之害的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昨日,记者连线四川合胜律师事务所,律师易卫表示,味千拉面在宣传中欺骗消费者,在成本和营养上都有夸大,极有可能存在消费者欺诈行为。
    “其擅用检验报告为自己的宣传增加说服力,是‘拉虎皮做大旗’,同样也构成欺诈罪。”律师指出,受到味千拉面欺骗的消费者,有权向味千拉面提出赔偿。
    四川省饭店与餐饮娱乐行业协会会长何涛表示,“作为一个大型连锁集团,味千拉面此次事件让人痛心,希望餐饮行业引以为戒,牢记诚信为本的基本原则。”
    昨日下午,记者试图联系味千拉面,味千山东分公司电话一直不通。记者随即致电上海总部,截至记者昨晚发稿,味千拉面方面依然没有回复。(华西都市报实习记者黄婧秋)



流汗

新奇

难过

搞笑

愤怒

同情

感动

高兴
成都市公安局网监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