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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取缔35家铅蓄电池企业

2011-8-1 09:20| 发布者: 蔡静| 查看: 1209| 评论: 0|原作者: 刘鹏|来自: 华西都市报

摘要: 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从今年的铅蓄电池整治行动以来,我省已取缔关闭35家铅蓄电池企业。其中,成都市被取缔关闭的企业达24家。仅5企业在正常生产省环保厅表示,经排查,我省铅蓄电池企业共有58家, ...


    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从今年的铅蓄电池整治行动以来,我省已取缔关闭35家铅蓄电池企业。其中,成都市被取缔关闭的企业达24家。

    仅5企业在正常生产

    省环保厅表示,经排查,我省铅蓄电池企业共有58家,涉及10个市(州),大部分分布在成都、内江境内(两市合计45家)。目前,在建6家,正常生产5家,停产整治10家,停产2家,取缔关闭35家。

    据记者了解,目前仍在正常生产的5家铅蓄电池企业依次为成都普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久远环通电源有限责任公司、华茂蓄电池经营部、四川力扬工业有限公司和四川新锐电源有限公司,分别位于成都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和凉山州。

    省环保厅表示,已对正常生产的这5家企业排放的废水和废气进行了监测,均达到排放标准。

    省环保厅收回审批权

    此外,根据省环保厅公布的《四川省铅蓄电池企业名单公告》显示,成都的铅蓄电池企业最多,达39家。经过整治后,被取缔关闭的企业达24家。

    省环保厅还将对铅蓄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上收,一律由省级或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各市(州)环保部门不得再审批此类项目。

    此外,成都市环保局也表示,成都市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铅蓄电池企业环境违法。

    铅蓄电池企业凡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环境保护、劳动保护“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无危险废物资质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不能依法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

    (华西都市报记者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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