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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成都公司后外逃 曾汉林被加拿大遣返

2011-2-19 10:55| 发布者: 杨燕| 查看: 1169| 评论: 0|来自: 成都晚报

摘要: 曾汉林被列入中国“10大诈骗通缉犯”之一。1998年,曾汉林涉嫌诈骗成都公司股票后套现3500万,潜逃至加拿大。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在我国公安机关和加拿大边境管理局的积极协作和密切配合下,潜逃加拿大12年之久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曾汉林于2月17日被遣返回国。

    据介绍,曾汉林曾是广东商人,被列入中国警方“10大诈骗通缉犯”之一。1997年10月至1998年8月,曾汉林涉嫌重大合同诈骗犯罪(诈骗成都公司股票后套现3500万元),并于案发前潜逃至加拿大。案发后,四川省成都警方对其开展立案侦查,并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000年8月,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近日,曾汉林非法移民诉讼审理终结并被判决执行遣返。

    曾汉林及其律师多方活动,希望加当局撤消该遣返令。今年2月15日,曾的律师还警告联邦法院称,曾回到中国后,极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或“遭受酷刑”。但加拿大联邦法院皇家律师于同日表态,认为曾回国后只会面临目前已受到的“合同欺诈”指控,最多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曾对自己会被处以死刑的担心“纯属猜测”。2月16日早晨,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博伊文裁定,法院不会延缓对曾汉林的遣返令,他将于当日下午由加拿大边境部门官员押送登机,17日下午抵达北京,交由中国公安机关接管。

    ○新闻回放

    隐瞒真相诈股票

    曾汉林钱到手就跑路

    1997年,联益股份的第一大股东联益集团将40%的法人股转让给广东飞龙。1999年8月,联益集团向成都市公安局报案,告广东飞龙涉嫌诈骗。经公安、检察机关查实:广东飞龙在“资产重组”前就是资不抵债的空壳公司,债务高达9600万元。公安部发布的通缉令指出,1998年6月,犯罪嫌疑人曾汉林隐瞒事实真相,使用伪造的银行存款证明和汇款凭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诈骗成都联益(集团)公司持有的“成都联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0%的法人股(价值6500万元人民币),在银行质押贷款35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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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网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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