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款作本钱多元化投资 “生意人”的精明和贪婪使杨光亮把违法所得当作“资本”,广泛进行投资增值。记者了解到,2009年5月,广东省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对杨光亮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基本查明其家庭有银行存款约6500万元,多处房产,债券、基金、股票价值1300多万元,已追回赃款现金7500万元,债券、基金、股票、房产均全部冻结。 据知情人透露,放高利贷是杨光亮的主要投资手段之一,他从上世纪90年代便开始以18%的年利率放贷,很多老板做生意都要向他借贷,动辄数百万元。办案人员在杨光亮情妇家中等处起获了大量借贷收据,多年来杨光亮通过高息放贷获利就达数千万元。 买房、炒房是杨光亮投资的另一渠道。据知情人介绍,杨光亮在茂名、广州、珠海等地购置了数十套房产,其中不乏高档小区、别墅豪宅等。同时,杨光亮还向企业参股投资,指使其情妇等人用赃款购买债券、基金、股票。 目前,杨光亮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及失职渎职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正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广东省检察机关有关人员透露,杨光亮案近期将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