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8月25日成为首个二三线限购城市,但此后并无其他城市跟进。一些地方政府则采取了以限价政策代替限购政策的方式,避让限购令。 丹东市政府9月5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须按规定到物价、房产部门备案,并在商品房交易场所和丹东房产交易网上公示,并从即日起实行。 《通知》还要求,下发后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新建项目,均价不得高于同地段同类商品住房在房产、物价部门备案公示后的销售均价。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新商品房预售许可时,须按照上述标准测算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进行备案申报。 此前,韶关市政府下发文件要求,从9月18日起,韶关首次申请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申请预售商品住房备案均价高于周边同类楼盘半年内实 际成交均价10%的,暂缓备案和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无类比的项目,备案均价高于半年内韶关市区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10%的,暂缓备案和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在售项目申请预售许可证的,申请预售商品住房备案均价高于本楼盘同类房型半年内实际成交均价5%的,暂缓备案和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按照上述限价政策计算,丹东要求新房价格不得高于前期或者周边同类项目均价,韶关允许新房价格出现5%-10%的增长。此外,河北香河县、廊坊、秦皇岛,以及烟台、从化、增城等二三线城市也实施了楼市限价政策,限价幅度多以低于房价控制目标为参照。 广东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则透露,该厅已经向各市下达了限购的方案和标准,“但最终是否实施限购,还是由各地政府根据自身实际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