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参赌人数和抽头渔利数额决定着情节轻重,这个新型罪案需进一步考量,法官将择日宣判 “开始只是想开个网站玩玩,后来赌的人越来越多了。”昨日,成都武侯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在网上开设赌场的案件。 3名犯罪嫌疑人都是80后。在去年的5个月里,他们开设的网上赌场,客户注册信息达到2万多条,收款超过200多万元。这也是武侯法院首次审理此类案件。 80后网上开赌场5个月收款200万元 1981年出生的樊伟,是3名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大的,也是这个网站的发起者。 2009年9月,樊伟找到比自己小4岁的远方表弟张乔,提出想建一个赌博网站,两人一拍即合。随后,两人又把张乔的同学李万清拉入伙。 “后来我出钱在美国买了两台服务器,才过了1个月,网站就建起来了。”谈起网上开赌的初衷,家境殷实的樊伟说,他并非全是为了钱,就是想开个网站玩玩。 3人在成都七道堰街租了套房子。2009年10月,这个名为“聚宝盆”的网站开始运行。 当时,张乔刚大学毕业,主要负责网站的后台管理和技术支持;李万清则发展客户,通过论坛和网络广告,推广这个网上赌场。 网站内主要的赌博方式包括斗牛、梭哈、诈金花、斗地主4种扑克类游戏。 公诉机关举证,去年1-5月,该网站的收款记录达到67668条,收款共计2284574.06元。 积分当筹码盈利推广有两条线 去年5月,樊伟等3人相继被警方挡获。根据案情调查和3人供述,警方逐渐发现了这个网上赌场背后的利益链条。 “盈利主要还是靠抽水钱,推广主要靠会员代理。”庭审时,樊伟说,虽然 网站的核心成员只有他们3人,但却分出了盈利和推广两条利益链。 “1元钱就是1个积分,每场的赢家要被抽成。”负责后台管理的张乔说,虚拟积分就像筹码一样,只要玩家在网上支付平台,向专用账户转进1元钱,他们就会在玩家的账号上加上1个积分。只要玩家发出申请,这些积分也可以通过支付平台变成现金。每场赌博的赢家,会被扣除4%-5%的虚拟积分,作为庄家抽取的“水钱”。 在这样的盈利模式中,玩家和庄家互不见面。玩家除了知道网址外,只知道一个以假名开户的网上银行账户。 “玩家多了以后,我们会在中间挑选代理,介绍一名新玩家,代理就能得到一定的报酬。”3人通过与老玩家沟通,发展了一批固定代理。这些代理每发展一名新玩家,就能在这名玩家输掉的金额中,提成50%。 靠着这样的推广模式,这个仅有3人的小网站建立仅7个月,就发展了25102个虚拟会员。 新型罪案难考量法官决定择日宣判 昨日,该案一审开庭,法庭辩论的一个焦点就是该案能否认定为情节严重,而这个问题又与涉案金额、参赌人数和抽头渔利数额相关。 根据2010年9月由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只要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此类案件,就构成情节严重,要处以3-10年的有期徒刑。 尽管在庭审时,公诉机关举证3人的涉案金额已达200多万元,但樊伟辩称,这些钱有部分是自己亲戚赠与的,并非全是赌资,自己的实际所得只有一两万元。对于网站上2万多条的注册信息,樊伟辩称,这些虚拟会员大多是3人为拉动人气,先期注册的。 因该案是武侯法院审理的首起网上开赌场案,又是为数不多的新型罪案,对于涉案金额、参赌人数和渔利数目,都还需要进一步考量。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官最终宣布休庭,由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武法宣华西都市报记者肖翔实习生陈曜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