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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版“尼美舒利”成都仍有售

2011-11-11 08:22| 发布者: 李晨煜| 查看: 1457| 评论: 0|原作者: 彭娅兴|来自: 华西都市报

摘要: 记者从药店买到的尼美舒利颗粒 华西都市报记者未凭处方,轻松买到未更改说明书的“夺命退烧药 近日,微博上流传“曾被央视曝光的解热镇痛药尼美舒利在药店仍有售”的消息,引发关注。 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走访成都 ...

记者从药店买到的尼美舒利颗粒

 

华西都市报记者未凭处方,轻松买到未更改说明书的“夺命退烧药

    近日,微博上流传“曾被央视曝光的解热镇痛药尼美舒利在药店仍有售”的消息,引发关注。

    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走访成都市内多家药店发现,多家药店仍在售卖“旧版”药。

    药店12岁以下禁用?走访说明书“1岁以上可用”

    今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修改尼美舒利说明书,并禁止尼美舒利口服制剂用于12岁以下儿童。

    昨日,记者走访了成都市锦江区、武侯区和青羊区共计13家药房,其中6家药房有售“尼美舒利”颗粒、胶囊、片剂及口服制剂。打开药品包装,记者发现这些药的说明书均是旧版,对适用人群的规定为“仅用于1岁以上儿童”,而非“12岁以下儿童禁用”。

    记者未凭处方未作提醒买药轻松买到尼美舒利

    在人民南路三段的一家药房,记者称11岁侄儿发烧,提出要购买一盒“尼美舒利”,药店工作人员告知记者该药品只能用于12岁以上人群,拒绝向记者出售该药。随后,在30米开外的“华川堂”药店,记者以同样理由要求购买该药品,并询问是否需要医师处方。“你有没有医生处方嘛?”药店工作人员问。记者回答没有。“以前用过这种药没有?”记者随口答用过,于是药店工作人员将一盒标价18.5元的“尼美舒利颗粒”卖给了记者,并没有任何口头提醒。

    市药未规定旧版何时撤市监局将加强药品监管

    成都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5月15日后生产的“尼美舒利”口服制剂应更改说明书,但是没有明确规定旧版说明书什么时候撤出市场。

    这位负责人还说,尼美舒利是处方药,药店在售卖此药时应查看处方,并对“12岁以下儿童禁用”的新规进行口头提醒。对于记者未凭处方即买到“尼美舒利颗粒”的情况,成都市药监局将加强药品管理。

    华西都市报记者彭娅兴实习生汪俐君徐成摄影报道

    ●链接:儿童用药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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