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工人免费更换过期气表 《消条》新规实施两年来,已免费为60万成都用户换上新气表□那些消失了的“潜规则” 昨日上午,家住成都青羊区的市民邹女士,家里换了一个崭新的燃气表。邹女士没花一分钱,所有费用均由供气单位承担。 早在2006年,更换过期气表还要收费,不少成都市民认为涉嫌霸王条款,因此拒绝更换。经本报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省消委随即多次协调,并向相关部门递交《建议函》。2007年10月1日,《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规定,超期计量工具更换,不应在由消费者埋单。2007年底,燃气公司正式取消了换表收费项目。 不仅是天燃气表,水、电和光纤等公用企业的计量器具更换时都由经营者买单。截至目前,成都燃气公司已免费为60万户用户更换燃气表。仅此一项,成都市民就累计节约支出超过1亿元。 关键词 免费 居民没花一分钱10分钟用上新气表 “你好,我们是燃气公司的职工,为您更换过期气表。”前天下午,成都市燃气公司供气分公司青羊维修班的维修工张健背着大包工具,敲响了成都市民邹女士的家门。 邹女士家住青羊区四道街15号,这是一个已有15年历史的老小区。张健很快找到了需要更换的气表——一个使用了10多年的“老家伙”,表壳上全是斑斑锈迹。 张健熟练地关闭燃气总阀,拆下了旧表,安上新表,又仔细检查一番,确认没有问题。 邹女士在认定书上签字以后,张健的换表工作就完成了。由于更换过期气表已免费,邹女士没花一分钱。从维修工进门到完成换表,整个过程耗时仅10分钟。 关键词 新规 换新燃气表谁买单一篇报道“改变”潜规则 可是,几年前更换气表可没有这么顺利,2006年初,本报曾报道“超期‘服役’20万只气表谁埋单?”曾在成都引起轩然大波。由于城市建设原因,当时“超期表”遍布成都各个居民区,数量多达20余万只。超期的气表“读表不准”,严重者可引起燃气爆炸。但是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就因为这196元换表钱,当年成都不少居民认为遭遇了潜规则,拒绝换下家中“危险表”。 面对供气单位和消费者之间的角力,省消委会紧急进行协调。2006年2月17日,在省消委会的邀请下,成都有关部门负责人、燃气公司负责人、消费者代表坐在一起,召开了“民用燃气计量器具更换收费”问题研讨会。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仍记忆犹新,燃气公司代表表示,成都超期燃气表数量大,所需改造费用难以承担。消费者代表在会上均认为,免费换表是燃气公司的义务。律师何佳林认为,消费者付了气费,就不应该再交纳任何费用,否则涉嫌重复收费。 最后,刘亚兵代表省消委会主张,燃气表是经营者为了履行供气合同而必须提供的计量器具,作为合同的附随义务,与供气行为不可分离。 新规明确企业责任60万户换表燃气公司出钱 会后,更换过期燃气表是否应由居民买单的争论,逐渐有了眉目。前日上午,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从电脑中调出了当时的维权大事记: 据记载,研讨会后的2006年4月28日,省消委会根据会议意见,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了《关于尽快解决超期燃气表更换问题的建议函》,提出“政府有关部门敦促燃气公司,尽快对超期民用燃气表进行免费更换,确保消费者安全用气……”等3点建议。 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对供水、供气、供电、光纤等公用企业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有了明确界定。该条例规定,经营者应当自备和使用计量工具。超期计量工具更换,不应再由消费者埋单。 同年年底,燃气部门正式取消了超期燃气表更换费用。 关键词 一亿 安全隐患已消除为市民节约上亿元 “自从实施免费更换以后,更换燃气表推广工作顺畅很多。”2日下午,青羊维修班班长苏克回说。他所在维修班仅有10名员工,除了日常的抢险应急工作外,还负责青羊所有零散住户的过期气表更换,工作十分忙碌。 苏克回记得,自2008年起,更换到期气表不再需要居民掏钱,至今维修班已累计为几十万户住宅更换新的燃气表,对燃气公司来说,超期燃气表造成的安全隐患已经消除。“没有群众的支持,我们的工作也不会开展得这么好。” 而成都燃气公司供气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采取免费更换超期燃气表后,该公司已为全市60余万户居民免费更换了气表,居民因此累计节省开支1亿元。 华西都市报记者余行实习生唐嫣然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