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电梯出了事,找物管都说不归他们管,我们都不晓得找哪个?”
“前几年钱不够,买房子时没有买车,现在小区的车位都停满了,停车位不够怎么办?”
“物管收费调整,物管公司依据是什么,为什么要调,这些要说清楚,不然业主可能拖延物管费“
这些物管难题切切实实存在于很多小区居民楼中,愁怀了不少业主。不过这种状况很快就会得到改善啦~
目前《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按立法程序,条例草案将在3月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上进行第三次审议。
为了进一步完善物管草案,方便大家生活,即将三次审议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正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请各位网友在本贴回复中积极提出你的意见和建议,或者有什么亲身经历的烦心事也和我们分享一下,网站将收集大家的意见,并整理上报给相关部门。
参考报道:
昨日,省人大邀请了13名各界的专家学者聚在一起对《条例》草案进行论证。小区电梯、停车位、业主大会投票权、物管收费等成为参会专家们关注的热点话题。
《条例》草案第七十三条规定:专业经营单位对专业经营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更新时,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应当予以配合。
《条例》(草案)第十四条规定:新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库(位)。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的物业,物业管理区域条件允许并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新划定车位,满足业主停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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