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成都市成华区颐和家园炸锅了,大家都在讨论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里面一条规则让大家都惊了:除了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日常开销要进行实报实销外,还要按工作量及职责给予业委会成员不同的津贴、通讯和交通等补贴,业委会主任费用为每月3900元、副主任2600元,其他成员每人每月1300元。
居民质疑 “当时说是义务为大家服务的,哪里提到有这么高的工资?”有居民算了一笔账:该小区预备选11个业委会成员,配有一位主任,两位副主任,光是支付津贴每月就是19500元,加上通讯和交通等补贴,每月至少有2万元费用。居民们对这笔钱的来源也表示质疑:草案里标注了经费来源分为三块,经费不足时业主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纳;全体业主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业主自愿捐赠。
业委会回应 “如果没有工资,大家的积极性也不高,工作不好开展。副主任以上至少应该达到成都市社会平均工资。”拟定该草案的业委会候选人如此回应。
房管局:提倡业委会以公益性为主 “成都很多业委会有电话补贴,其中有的还有一定报酬,但大多数还是义务服务。”昨日,成华区房管局一位调研员说,根据相关物管条例,业委会不能从事经营性活动,但只要业主一致同意,业委会成员是可以享受一定津贴的。 现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主任和成员可以领取一定报酬,具体金额则没有规定,由全体业主商议。而现实是,很多小区业委会都称是义务工作,几乎没有居民知道业委会是否领取报酬。
对于这件事情,你怎么看呢?你的小区业委会是否有工资明示呢?如果有工资,多少你可以接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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