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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293】 回复:【6】 发表于 2011-6-14 11:01
厚土

温州首个限价房遭乡镇领导抢购 纪委已介入调查

温州首个限价房遭乡镇领导抢购 纪委已介入调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李飞云
近日,网帖曝出浙江苍南县第四期安居房的分配上,称乡镇领导涉嫌“以权谋房”抢购,该县县级领导之子在列,记者经调查获悉,此乃温州首个限价商品房,目前,苍南县纪委组织等部门已联合介入调查。
乡镇领导“以权谋房” 县级领导之子在列
温州颇具知名度的703804网站上,6月8日曝出一帖,称乡镇领导分配安居房方法不公平、不科学、不合理、不合情。“采用积分法,按积分排序,积分高者优先分配住房。依照这种积分计算方法,一名普通干部职工工作五年后,再增加一年计0.2分,继续工作10年才增加2分。而一名正科级领导除了加工龄分外,还有职务分,工作一个月就加0.3分,一年就加3.6分,相当于普通干部职工继续工作18年,领导工作5年加的分,其他干部需要工作个90年才能赶得上。”
网帖还透露:“对上述的计算方法得出的结果,很显然这样的分配方案是专为领导设计的。因该方案不公平、不科学、不合情理,才没有正式通过发文。”
记者致电本次出具方案引有争议的苍南县宜山镇委书记陈孟确,他则回答:“这是经过一定程序讨论的结果。”在他们上报名单中均为乡镇领导岗位上成员,其中还有多名“80后”的年轻领导成员,引起该镇老干部的不满,对此,在电话中他很含糊解释说:“年轻人他也是符合购房对象之一。”随后即挂断电话。
据知情者透露,苍南某县级领导之子,就在宜山镇任副镇长,亦是一名“80”后,并且也出现在此次推荐购房名单上。
领导干部先己后人 纪委组织部联合介入调查
为此,记者采访苍南县县委书记黄寿龙,他表示,目前苍南县第四期安居房的购买方案尚未出台,还处于前期调研阶段,苍南县对此有六条分配原则,具体方案则由各个单位出细则。
黄寿龙还介绍说,这批安居房实则是温州首个限价商品房,三年前启动开工,属试点性质项目,“为解决住房问题,抑制高房价,苍南按照逐步分批分期,解决不同社会群体的住房问题,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引进人才专用房、普通商品房等多种针对不同人群推出不同性质的房子。”
“在限价商品房前期调研,确实听到有个别乡镇不和谐的声音,反映乡镇所出方案存在不公平、不科学、不合理的做法,如查实,一定责令整改。为此县里已经于5月29日开会决定,派出由纪委、组织部、县府办公室、房改办组成三个指导组下去调查和指导工作。”黄寿龙如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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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土
发表于 2011-6-16 07:54:07|只看该作者
苍南限价房方案令权力裸身游街
来源:解放牛报
晨报评论员 郁潇亮
群居的动物有个特点,得了好处时,头领优先,随从次之,最后才轮到老弱病残。这大概也算“阶级性”吧。根据历史知识,我们国家在1949年以前,就是阶级社会,那时候连马路都是要让官老爷先走的。当然,后来人民当家做主了,做了主人后,老百姓当然有权利优先得到好处。从理论上说,我国的困难群众今天还是理应优先获得好处的主人。
然而浙江苍南县的困难群众们,最近可能会产生回到旧社会的错觉。那里推出了850套限价商品房,在房价高企的今天,这既是一笔天大的好处,也是一笔紧张的资源。不过,这好处的9成已经被当地的公职人员优先拿走了,据说原因就是“房源紧张”。因为少,所以要先分配给县乡镇的公务员们,作为理由很牵强,但其中的逻辑一点也不牵强。有点社会经验的人都会知道,限价商品房政策的目的是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需求,政府干预、市场运作。在苍南县,政府干预已经从政策意义转化为实际行动,市场被踩在脚下,困难群众只分到了50套限价房,这种情况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那就是“权力自肥”。
按照当地房改办官员的说法,“先解决公职人员,老百姓属于第二批”。这话可谓数典忘祖。北宋士大夫范仲淹有句名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常常被各种官员拿来在公开场合自勉,然而在苍南的例子里,这样的抱负显然已经成了弃物。任何主张平等和秩序的社会里,如何分配紧张资源,往往最能考验政府的执政能力,运用公平合法的手段,达到利益的最优配置,使反对声音最小甚至没有,才是上佳之选。这里的最优,是指缓和了当前矛盾,决非无视矛盾甚至激化矛盾的做法。苍南县的方案,肯定不能称为“缓和矛盾”,因为我们听到,当地群众正在普遍质疑:安居房为什么成为苍南县各机关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的“福利盛宴”?道理很简单,无平等的胸怀导致先后失序,缺秩序的观念造成忧乐无常。
苍南县的限价房分配方案,“是自己定的”,也就是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研究没研究这个不好说,但决定是毫无疑义的。因为如果真的研究了的话,就会发现关于限价房的政策几年前就摆在那了,当地领导们怎么又会自己定一个方案出来?而那50套用于拆迁安置的限价房终究还是留得底气不足,指望这点房源能够扑灭拆迁户们的怒火,简直就是杯水车薪,用来遮羞是肯定办不到的。这份方案既没有廉耻心更没有同情心,坏事不肯做绝,好事蜻蜓点水,好比裸身游街的皇帝。
这还不是最有意思的。当地主管部门承认,因为“申报对象争先恐后”,而不少乡镇把四套班子领导成员直接报了上去,结果 “引发了矛盾”。这个矛盾来自9成限价房的受益群体,即“公职人员”。但和老百姓眼巴巴的等待相比,这个矛盾是不能不解决的,因为不解决的后果就是鸡飞蛋打,大家都分不到。狮群分享猎物若产生矛盾,往往通过争斗解决,爪子利、牙齿尖的最后雄霸美味盛宴,这是动物的解决之道。而苍南县的办法有异曲同工之妙,“争先恐后”之下,不少乡镇采取了工龄加职位的分房法——在我们的公务员体系中,通常是工龄代表资格,职位挂钩权力,这当然可以顺理成章地让“四套班子”成为雄狮,令余者雌伏。
中国地大物博,但是架不住13亿人一起来分,于是就会有先后、多寡和优劣之别。这是客观现实,容不得我们回避。但小小的苍南县850套限价房分配就已经使当地官员直呼“我们没这么大的能力”,未免不是一句谎话。因为“能不能”和“想不想”虽然在主观上泾渭分明,却常常会造成同样的客观结果,于是便会被某些人拿来敷衍搪塞,所以我们这儿有些信息就不能公开,有些调查会不能进行,有些真相就不能澄清。可是话又说回来,如果某些官员总是这也不能、那也不能,而在利益之前却争先恐后,他们还适合待在自己的位置上吗?
厚土
发表于 2011-6-16 08:06:32|只看该作者
胡印斌:房源比较少 公职人员就该优先?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胡印斌
投资约3亿、共850套本应分给困难群众的限价安居房,却成了浙江省苍南县一些领导干部的“福利盛宴”。苍南县专门出台规定,将限价房的销售对象划定为“苍南县党政机关和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对此,苍南县政府办副主任王作坚解释说,分房总有先后,因为房源比较少,所以优先安排给公职人员。(人民网6月15日)
房源比较少,就该优先官员吗?按批次解决,老百姓就该往后靠、往边靠?这名官员的说法十分荒唐,还透露出自鸣得意、自以为是。既然公职人员优先安居,那“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体恤民生艰难等,又从何说起?可见,此种掌握公权力者优先把好处分派给自己的做法,正是权力自肥的一种典型表现。
且看苍南的规定是如何出笼的。第一步,以政府文件形式划定一个大圈圈,“优先考虑”公职人员,从而将大多数普通市民排除在外;第二步,文件规定分到名额的机关、乡镇可以“自行制订细则”,于是各单位再划定一个小圈圈,将一般干部职工排除在外。这样,所谓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的安居房,就顺理成章变成领导干部的“特供”,这就叫“有章可循”?
在850套安居房的运作过程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权力分肥的几个特点。一是说辞堂皇、宏大。公开的说法是“优先考虑”中等收入群体并符合未享受房改政策者,这样一勾、一划,一般无公职、无单位的社会闲散群众自然无缘。而且,明明无缘,还要以“优先考虑”给你留下一点微茫的希望。
二是操作空间很大。这个“空间”并不是留给一般公职人员的,说起来,一般公职人员不过是附骥尾罢了。真正的关节点在于,在这张权力织就的网络中,大大小小的官员都能分配到一点运作“空间”。县里的领导自不必说,下属单位领导因为有了“自行制订细则”的授权,也就有了自肥的依据和空间。到头来,一般公职人员也难免被忽略,能安享好处的只能是领导干部。
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权力的肆无忌惮。大多数老百姓苦于房价畸高,而苍南政府投资的850套安居房,接近九成却落入机关单位的官员之手,而且丝毫不遮掩、不避讳。只能说,在苍南官员眼里,公权力已经演变成为少数人谋福利的便捷工具,可以随意玩弄公共利益于股掌之间。
前不久,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部分省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公平分配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各地审核和分配房屋要实行网上公开,接受监督,坚决排除人为干扰,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做到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使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受益。诚哉斯言!今年,我国要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规模越大,越是要守护公平。一旦公平失守,房子建好了又有什么意义?
厚土
发表于 2011-6-16 08:10:01|只看该作者
新京报社论:“保障房让干部先分”为何如此坦然
来源:新京报 作者:社论
社论
凭什么说保障房“分给干部风险小”而分给老百姓风险就大了?这样剥夺和侵占本属于困难群众的福利,民怨民怒,才让社会潜伏着极大的风险。
据中广网报道,850套本应分给困难群众的限价房,却成了浙江省苍南县一些领导干部的“桌上菜”,九成被县乡领导瓜分,困难群众只能无奈地望房兴叹。当地官员回应称:分房总要有先有后分批推进,这一批就是要先解决公职人员。
其实,像这种将低价保障房优先分给公职人员的现象,并非苍南一家:比如陕西眉县某经适房小区,首批分配的610套房主要分给了当地官员,普通居民只有22套;山东日照用本应给百姓建经适房的土地给官员建别墅,被百姓称为“日照,日照,住房阳光首先照在干部身上”;海南某地一6000多套限价房项目仅仅针对公务员销售,价格低得让人吃惊。
按理说,像这种限价房分配丑行被媒体披露后,官员该有耻感和羞愧才是,可是,他们似乎丝毫没觉得这么做有什么不正当,而无不理直气壮地给出了理由。
陕西眉县当时给的理由是:干部收入低,也属困难家庭,该享受保障房;日照的辩解是:我们所知道的地方都这么做,为什么只盯住我们;海南某地的解释更荒唐:给公务员分房是方便他们上下班,可为政府节省很多油料。
相比之下,浙江苍南的官员更理直气壮:分房总要有先有后分批推进,这一批就是要先解决公职人员。还有一个理由是:分给公职人员属于风险可控范围,分配给老百姓就难控制了,容易乱———分房,似乎还跟“维稳”挂上了钩。
显然,这些理由很难站住脚。即便这些房子是“分批推进”的,也应该是困难群众们靠前,怎么领导干部先插队进来,“先天下之乐而乐”?再看所谓“风险”的理由,凭什么说“分给干部风险小”,而分给老百姓风险就大了呢?领导们这样剥夺和侵占本属于困难群众的福利,民怨民怒,才让社会潜伏着无穷的风险。
推出限价房的初衷,是为了解决那些既不能申请廉租房,又买不起普通商品房的“夹心层”的住房困难。公职人员可能也有收入不高的“夹心层”群体,但不可能是主要群体,苍南县政府的规定却显示,“限价商品房销售对象优先考虑中等收入群体并符合享受房改政策而未享受的对象,其中主要为:苍南县党政机关和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由此可见,限价房专供公职人员,已不是个别官员的腐败,而是当地一种制度性的安排。
正因如此,苍南县的官员能坦然面对媒体,没有觉得这种“干部先享”有什么不正当的。正像日照当初所辩解的,周围的地方都在这么干,有房子先分给干部,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干部们在这种事情上集体性的心安理得,比一两套房被私分要可怕多了。
日前,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讲话提出,公平分配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分配要“坚决排除人为干扰,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做到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使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受益”。苍南县的行为显然已突破了“生命线”,有关部门应尽快“严肃查处”。
厚土
发表于 2011-6-16 08:23:40|只看该作者
保障房:苍鹰一打盹,恶鸟就纷飞
来源:红网
眼下房价“尊贵”,高得越来越离谱。房价一“尊贵”,许许多多的人为一席栖身之地不得不忍受种种屈辱,就没了尊严。过去将住房完全交给市场,政府缺位了。现在遇到市场不能解决的问题,政府开始纠偏,欲通过再分配的有形之手,矫正市场扭曲,给低收入群体提供保障房。这个构想没错,听起来也很美。问题是政府怎样才能能比市场做得更好?
跟保障性住房有关的丑闻竞技,开始让人担忧政府的再分配可能比市场更加偏离公平。事实一再证明,经适房、限价房、廉租房并没有给最贫穷无助的住房困难群体提供多少保障,从中得渔利的,恰恰是手握再分配大权的特定人群。被骗保、被团购、被强占、被倒卖的丑闻,丑到极致,已不再是新闻。失落的当然是老百姓,一如朱自清在荷塘边听见蛙声一片,感叹“热闹都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冷眼围观总是可以的。这次被围观的,是浙江苍南县,850套本应分给困难人群的限价房,九成为县乡公权人员所瓜分。这场福利盛宴不乏新的看点:县府有官员称,因房源紧张,优先安排公职人员,官民1:9的分配比例合理。苍南过去是个富有创新精神的地方,曾打造了“中国农民第一城”和“中国印刷城”两块金字招牌。这次福利分房评分标准也堪称一绝:正科级领导除了加工龄分外,还有职务分,工作一个月就加0.3分,一年就加3.6分,相当于普通干部职工工作18年。之于低收入人群,大抵是一辈子或几辈子了。
记者的调查发现,苍南县多个乡镇在分房中都采取了上述打分方式,而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却没被考虑在内。这好比挑选将军不考量其有无军功和从军经验,而要看其种了几年地;好比授学位不考量其是否完成规定的学分,而要看其会否上树捕蝉掏鸟窝;好比评价一个屠夫优劣不考量其杀技是否精湛,而要看其会否吹唢呐唱小曲。总之一句话,是马带嚼子瞎胡嘞,唱戏敲铜盆不着调,笨狗撵兔子不沾边。
但凡有点权力的机关,都在想方设法自谋住房福利,这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以前偷偷摸摸合建、联建经济适用房,团购低价房,挤占限价房,得找块遮羞布,毕竟做贼心虚,怕东窗事发,说来至少还知道有羞耻二字。比如郑州将首批限价房定向卖给警察,说是为了快速出警快速打击犯罪;咸阳市兴建“专供房”,说是公务员有强烈的购买住房愿望;海口市公务员瓜分限价房,说是为了公仆们上下班节省油料;深圳市盖房低价售给公务员,说是解决房改历史遗留问题等等,多少有些理不直气不壮。苍南县这回是打赤膊,穿短裤,露肚脐,光脚丫,只差喊出“斯文全都是狗屁”,“匪性”呼之欲出。
为了坐享特权房,苍南县政府连暗渡陈仓也懒得演了,明文规定“限价商品房销售对象优先考虑属中等收入群体并符合享受房改政策而未享受的对象,其中主要为:苍南县党政机关和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这居然可以大大方方地登堂入室,在“阳光”下进行,竟可以公然现身政府文件,恐怕是开天辟地头一遭,颇有一种公然挑衅的意味。自1998年被命令取消福利分房,从到今天住房市场基本失控,划入保障房范畴的住房,在越来越多的地方,俨然成为与商品房并行不悖,解决公务员住房问题的主渠道。公务员福利分房不仅没有在公众的质疑声中有所收敛,反而随着房价飞涨愈演愈烈。
《诗经·召南·鹊巢》中有“维雀有巢,维鸠居上”的诗句,说的是斑鸠性拙,不会筑巢,但生性强悍,往往凭着鸟多势众,强占莺、雀等体型较小的鸟的巢穴,将原本属于莺、雀的幸福空间占为己有。在现实利益面前,某些人群何尝不暴露出与斑鸠差不多的本性来呢?说起来也让人惭愧,毕竟斑鸠这种鸟强占人家莺、雀的窝巢,追求的也算是改变生存状态,但是那些勇敢占据保障性住房的公权人员,为的又是什么呢?无非是权力变现的“提款机”。
公权阶层“鸠占鹊巢”发展到现在,许多地方官员变成根本不需要讲理由地赤裸裸掠夺,要么是明抢。这些官员无所顾忌是有原因的,即便“运气太差”被查,最多也是退房或补差价,毫不影响仕途,更不用担心被法办。温州“购房门”事件,因参与的官员太多,且县处级的官员就有20余名,形成法不责众之势,政府也只好“难言之隐,一补了之”。保障性住房相当于公共牧地,多数官员都想啃一口,你不啃别人就啃了,争先恐后。
苍鹰独立时,恶鸟不敢飞。包括苍南县在内的公职人员强占保障性住房,本质上是一种严重的违法和集体腐败。现实情形是,一些“鸠占鹊巢”事件发生后,某些公权力部门会在第一时间编造一些谎言加以掩饰,用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欲盖弥彰,舆论抨击一番后归于平静,等待下一个类似的节目粉墨登场。有谁因此顶戴不保,被绳之于法的呢?苍鹰一打盹,恶鸟就纷飞。民意沸反盈天,眼下是“苍鹰”睁眼站立的时候了。本着法治和公平的精神,捍卫“住房平等权”,撤一批,关一批,判一批,天不仅不会塌下来,必将是更明朗的天。
[作者:肖亚洲]

厚土
发表于 2011-6-16 10:03:11|只看该作者
联系李副总的讲话,一则报导引出好多重量级媒体评论
liangyu2011
# 7
发表于 2011-6-16 15:37:28|只看该作者
厚土的作为有点像市场监管处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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