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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女朋友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了,有个问题想求助。
女朋友一年前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女朋友和女朋友妈两个人的名字。首付20万女朋友说是她家人付的,所以要写女朋友妈的名字;然后贷款了40万,由女朋友还贷,马上结婚了,这部分肯定要我们共同还。
我对法律也不是很懂,不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是正常的。我一直以为房子是女朋友一个人的名字,所以从没有过什么异议,首付我没参与,那么婚后共同还款天经地义的,是为了生活两个人一起努力。可是现在房产证上是她和她母亲的名字,是不是这房子都和我无关,我还需要还贷么?
其实钱我倒不是很在意,而且自始至终我也没想到要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但是现在这种情况,房子是女朋友和她妈的共同产权,心里很别扭,感觉住在那个房子里没有归属感,说白了这房子和你没关系,就是让你住在里面而已,根本没有家的感觉。
闷闷地想了几天,还是不知道怎么搞好,我也不敢和女朋友提,说了她肯定是向着她妈的而且还会伤和气;我和我妈说了这件事,她还骂了我一顿,说写谁的都行,我思想太狭隘了。难道真的是我想多了么?可是我从心理上觉得很憋屈。我不想加上自己的名字,可也不想住在和自己毫不相干的房子里,而且我还要参与还贷,法律上对这一块怎么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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