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生活

查看:【3712】 回复:【1】 发表于 2011-6-23 11:02
草莓棉花糖

【案例分析】儿子在房产证上曾有过名字 结婚购房是否限购

    吴女士问房博士,你好!我和丈夫、儿子都是上海户籍,目前我家有两套房:一套是二级旧里私房,权利人是我丈夫;另一套是商品房,权利人是我、丈夫及儿子(购房时儿子在读大学,经济尚未独立)。现在儿子进入谈婚论嫁阶段,想购买一套婚房(女方为沪籍知青子女,家无沪房),不知是否会受到“限购令”和“限贷令”的限制?    答吴女士,你好!你的来信收到,经向汉宇地产有关法律政策部门咨询,答复如下:
    首先,要向你明确的是,你的儿子已成年,不论目前是否已经结婚(以是否开结婚证为准),都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新家庭,与你和你丈夫的家庭分开计算住房产权。
    第二,你儿子的名下是有一套住房的,即使当时在产权证上写他名字的时候他还不具备经济独立能力。但他读大学时应该已经成年了,那套住房的产权是有一部分属于他的。不过根据上海的相关规定,子女与父母共有住房,如因结婚等情况需要,是可以购房的,限购令并不涉及到他。
    不过,在贷款和税费方面,由于你儿子名下确确实实是有产权住房的,所以银行一般是按照第二套房的贷款利率和首付政策执行的,具体要求可向各家银行咨询,目前上海各银行执行的细则都有所不同。此外,房产税是免征的,而契税是按照购房合同总价的3%来全额缴纳的。
    至于女方的情况,不论女方户籍如何,只要女方名下在沪没有住房,婚前以你儿子名义买房还是婚后以小夫妻共同名义买房,都不会受到限购令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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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石妹儿
发表于 2011-6-23 12:48:37|只看该作者
有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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